一、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消失
在福柯的名著《规训与惩罚》(1975年)的开篇中,他讲述了一个公开处决的案例:
达米安,一个谋刺国王的罪犯,在1757年3月2日被判处“在巴黎教堂大门前公开认罪”,他应“乘坐囚车,身穿囚衣,手持两磅重的蜡烛”,“被送到格列夫广场。那里将搭起行刑台,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弑君凶器的右手,再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
于是,就有了现场监视官员布东留下了的如下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