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刘仁文

湖南隆回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 学生时代曾获北京市"优秀大学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任校研究生会主席等职。 1993年进入社科院法学所刑法研究室工作,曾挂职锻炼于河北香河县人民法院,任院长助理。 先后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英国牛津大学犯罪学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国际刑事法院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研究员,并曾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进修,在德国马普研究所、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等地讲学。 现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刑法室副主任,兼任中国犯罪学会、中国劳教学会理事,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独著四部:《过失危险犯研究》,《严格责任论》,《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政策初步》。主持翻译四部:《理论犯罪学》,《死刑的全球考察》,《美国模范刑法典及其评注》,《哈佛法律评论.刑法学精粹》。另有学术随笔集《想到就说》、《具体权利》

从“广场化”到“剧场化”的刑事司法


  

     一、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消失

  在福柯的名著《规训与惩罚》(1975年)的开篇中,他讲述了一个公开处决的案例:

  达米安,一个谋刺国王的罪犯,在1757年3月2日被判处“在巴黎教堂大门前公开认罪”,他应“乘坐囚车,身穿囚衣,手持两磅重的蜡烛”,“被送到格列夫广场。那里将搭起行刑台,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弑君凶器的右手,再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

  于是,就有了现场监视官员布东留下了的如下记载...

Read more

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仁文

  随着以加强人权保障为重要内容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以及我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外法学界关注已久的劳动教养制度再次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热点。认真考察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仔细分析其利弊,探讨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求改革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措施,对于完善我国的治安法制建设,强化人权保障,改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劳动教养制度创办于1955年8月。1955年下半年,我国在取得全国...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