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例草案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到现在迟迟没有公布。作为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关系实务和理论研究的从业者,可以看出,从草案中明显看出立法者的立法角度在偏向企业。
一、第五条 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至用工之日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劳动者的医疗费用等责任,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意思就是说,在这里实际情况中,个人是无法约定单位的违约责任的,只有单位能约定个人的责任。比如,一个酒店开业前需要200名员工,但是它们的酒店可能无法迟迟开业,那么劳动者只能等待它们的酒店开业,才能不承担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