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长岭法院:“三从三到”答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心”答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长岭县人民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成功书写了新时代法院工作的“长法‘心’答卷”。

从“坐诊”到“出诊”
以“走心”换“入心”
司法坐诊话共建。深化“法银”联动,定期召开金融案件执行工作专题座谈会,聚焦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广泛征求听取银行相关人员意见建议,推动金融司法实现“大融合”。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体验“一站式”诉讼服务,近距离旁听涉企纠纷案件庭审,有针对性组织法官进行判后答疑,努力让企业家听得懂“公平与正义”。
司法会诊化纠纷。紧扣企业健康发展脉搏,针对走访企业过程中收集到的疑难问题以及涉企诉讼中暴露出的问题,组建“法官顾问团”及时“把脉会诊”,讨论风险化解方案及涉诉案件个性化解决方案,推动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
司法出诊察实情。坚持吃透上情和摸清下情相结合,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契机,深入开展 “一企一法官”活动,对涉困企业“主动出诊”,征集企业法律困难与司法需求,围绕企业如何合法经营、规避法律风险,企业员工如何依法维权等问题,点对点开出“法治良方”。2023年以来,为10余家辖区企业解决各类涉企疑难问题20余件,助力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从“前端”到“全端”
以“真心”换“民心”
源头化解稳前端。坚持执法办案同诉源治理并重,秉承调解优先原则,将涉企案件优先进行诉前调解,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为企业提供“多快好省”司法服务。2023年,成功通过该模式“零成本”化解一起标的额近2000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公正审判优中端。发挥刑事审判功能,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认罪认罚制度落实等方面严格把控,依法对被告人判处罪刑相适应的刑罚。成立涉企案件合议庭,组织开展专案研讨会与座谈协商会,妥善处理吉林某公司诉某合作社合同纠纷案,目前900余万元债务已履行完毕,该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高效执行强后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活水养鱼”“活封活扣”“以物抵债”等柔性执行措施70余次,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对标对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大优化、大攻坚、大提升。2023年以来,共执结涉企案件618件,为174家企业执行到位金额23380万元,执行干警获赠锦旗20余面。
从“纸面”到“地面”
以“暖心”换“安心”
暖企政策有温度。将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党组会专题议事事项,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试行)》等文件,精准高效破除涉企案件审判执行“痛点”“堵点”,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助企机制有力度。优化繁简分流和速裁快审精审工作机制,积极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力争“当天审、当周结”,涉企纠纷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2.01%,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35.3天。建立健全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制度,综合评估涉企案件及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影响营商环境、影响程度及表现形式等,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助力行政机关自主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建立“法院+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更新商事纠纷调解人才库,聘任19名熟悉企业运营、行业威望高的企业家代表为特邀调解员,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该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惠企宣讲有深度。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七走进”工作要求,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法官干警到辖区企业讲法律法规、讲典型案例、问经营困境、问司法需求。2023年以来,送法进企业23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组织培训11次,培训企业员工400余人次。
法治营商筑澜阔,砥砺奋进续华章。下一步,长岭法院将继续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抓手,锚定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高标准、全方位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融入审判管理全过程,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