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仍是一种现代性技术


 V神”布特林是以太坊的创始人。《权益证明》是一本文集,收录他对区块链的思考,总结他创立和发展以太坊的思路。这本书的技术性较强,直指区块链运行的底层逻辑,即布特林所谓的权益证明机制,适合有志于深研区块链的人士细读。说实话,我毕竟没有专门研究区块链,读起来也是半懂不懂。

再一个非常明显的感触是:治理或制度问题,直接深埋于区块链的运行中。也就是说,区块链创新的关键不在于密码学或记账技术,而在于如何设计群体的互动机制,尤其是群体信任与群体决策。并且,此种设计完全不是停留在哲学、伦理学层面,而是非常之细节化、程序化、操作化或技术化。
因此,在我看来,区块链发展是21世纪以来我们寻找人类道德的自然或技术基础中的一朵浪花。人类之所以有道德,乃是因为人类需要合作。孤立的种族不需要道德,合作中人成为人,也催生所谓道德的调节。比较起来,法律也是一种社会技术,与之相较,作为社会技术的区块链可能极大降低人类的合作成本,并且极大提高社会规则的执行力度。
从根深处看,区块链大兴,进一步推动人类社会的去道德化,压缩社会规则调节的“灰色领域”。的确,道德也是一种规则,不过是效力可疑而已。
鉴于《权益证明》的专业性,陈永伟花了相当大的气力,非常好地完成了翻译工作,并写下极好的导读,对于大家理解V神的思想非常有帮助。以下辑录导读中的一些内容,是我对该书感兴趣的部分。
图片

6-7比特币、以太坊等级与区块链的系统的核心是共识机制。它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计算机就一组通用数据(无论是交易列表,如比特币,还是以太坊世界计算机的状态)达成一致,7并保护其免受操纵。没有中央权威的共识并不容易。比特币使用一种被称为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PoW)的机制,它要求很多计算机花费大量的算力来解答数学问题,而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证明人们在保持系统安全方面的投入。这些电脑背后的人被称为“矿工”,他们会因此获得报酬,这些矿工消耗了堪比国家规模的电力,也产生了与消费水平相匹敌的碳排放。由于当时缺乏功能上可替代的方案,以太坊也采用了工作量证明。

 

但甚至早在这种工作量证明的机制上线之前,布特林就已经在讨论,一旦他的团度解决了问题,就要转向另一种机制:权益证明(Proof of Stake,PoS)。在权益证明中,用户通过持有通证而不是计算能力来证明自己身在其中的利益,能源消耗由此最小化。如果通证持有者试图破坏系统,他们就会失去用于质押的通证。

图片

 

图片

7以年轻化、男性化和特权为基调的加密文化似乎与参与者们声称要解决的问题相去甚远。

图片

 

图片

11权益证明是另外一种共识机制,它要求用户通过质押资产来获得记账权。

图片

 

图片

12《市场、机构和货币:一种新的社会激励方法》

 

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激励生产活动的方案主要有两种:一是市场,二是机构。但布特林则认为,随着比特币的出现,加密货币会成为一种新的激励手段。

 

加密货币为什么能成为一种激励手段呢?其奥秘来自一项长期被忽略的货币职能,即铸币税。我们知道,在货币银行学的教科书上,货币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交换媒介、价值存储,以及价格尺度。但是事实,从货币的发展史看,铸币税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货币职能。什么是铸币税呢?简而言之,就是货币的市场价值与其内在价值的差额。最初,人们使用金属货币,因此铸币税是很少的;随着法定货币的出现,铸币税开始越来越多。直到现在,纸币本身的价值已经接近于零,因此铸币税就接近货币面值的全部。在法定货币体系下,所有的铸币税都会成为国际的收入,因而它只能通过国家的行为来间接影响人们的行为。但是,当加密货币出现后,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改变。借助区块链等技术,一个社区内部的人可以的人可以自己发行自己的加密货币。这些加密货币有市场价值,同时期内在价值又很低,因此它就可以带来丰厚的铸币税。

 

在布特林看来,由此产生的铸币税可以在社区范围内作为一种有力的激励手段。它不仅可以用于社区范围内的商业活动,13还可以作为“社会币”用于支持社区内的公共品建设。这样,只要整个社区设定好加密货币发行规则,就能够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激励社区内的人们更好地合作,并创造出更大的共同价值。

图片

 

图片

15《超理性与DAO》

众所周知,在现实中,有很多因素会阻碍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谓“囚徒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从社会最有的角度看,人们之间维持合作是最优的,但是人们如果基于自己的个人理性,就会做出背叛的决定,从而让合作无法进行。这就告诉我们,单纯的理想不足以维持合作。

 

16针对这一情况,布特林提出来超理性的概念。这个概念有点类似于博弈论中的“以牙还牙”策略,但并不完全相同:它要求人们在考虑是否与人合作时,先判别其类型,如果发现他是讲道德的,就采取合作战略;如果发现他是不讲道德的,就采取背叛战略。

 

针对这种情况,布特林认为DAO天然比传统的中心化组织具有优越性。由于Dao的运行规则都是公开的,所有人都能在智能合约的指引下行事,因此希望与一个DAO合作的人可以很容易在不侵犯组织内部人隐私的前提下知道DAO本身的情况,并由此决定是否与它进行合作。由此,布特林就从超理性的角度论证了DAO存在的合理性。

图片

 

图片

19《去中心化的含义》

 

在布特林看来,可以从三个维度,即构架维度、政治维度,以及逻辑维度判断中心化/去中心化。判断构架是否去中心化的标准是看系统究竟由多少机器组成,可以容忍多少机器损害;判断政治是否去中心化的标准是看系统从根本上由多少人控制;而判断逻辑是否去中心化的标准是看系统究竟是一个单一整体,还是松散的群体,是否可以被拆分成相对独立的单元。现实中,不同的组织或事物可能是在某些维度上中心化,而在另一些维度上去中心化。当然,这三个维度之间的中心化是相互关联的。架构上的中心化可能导致政治上的中心化,而逻辑上的中心化则可能导致架构上的中心化。

图片

 

图片

31《信任模型》

 

布特林对信任给出自己的定义:信任是对他人行为的假设。根据这一定义,所谓我们信任一个人,就是假设他一定会做,或者一定不会做某事。

 

具体在区块链的语句下,布特林建议将信任问题分为四个维度:((1)你需要多少人按照你的预期行事?(2)有多少人按照你的预期行事了?(3)这些人的行为需要什么样的动机?他们需要利他主义,还是仅仅追求利润?他们需要彼此之间不进行协作吗?(4)如果违反这些假设,系统会失灵到什么程度?布特林建32议,在分析具体问题时,不应该笼统地讨论信任问题,而应该将信任问题分解到以上维度,具体地加以讨论。

图片

 

图片

32《加密城市》

 

《加密城市》主要讨论了以区块链为代表的加密技术在城市场景中应用的可能性。布特林认为,目前的城市治理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城市公共品融资、市民偏好的搜集等,都可以借助加密技术得到破解。

图片

 

当人类社会秩序部分依赖于道德调节时,在很多时候造成不遵守规则却获利更多的情况。比如,“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称之为“道德的不道德运行”,这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好人不断在抱怨“杀人放火受招安”。
不要脸的人在社会上过得更好,究其根本在于:道德调节的不确定性。在很多时候,道德是反道德行为的遮羞布。随着现代规则社会不断发展,伪善将不断被压缩,人际关系调节将日益确定,道德将逐渐萎缩。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说教一文不值的未来,迟早要到来。
而在这一进程中,应该欢迎新科技介入解决传统道德问题。区块链的解决方式就是:技术使所有人的任何举动完全透明,为所有人知悉,由所有人作证。就此而言,区块链仍旧是现代性的技术,秉承圆形监狱的基本原理。当然,我从来就不认为现代已经过去,也就是说,“现代性”标签对于区块链并非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