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误区,请勿随意“踩踏”
相信很多的企业在做税收筹划的时候,都知道或者去了解过核定征收,主要是因为核定征收的税率,确实很低。核定征收还不看成本,对于那些缺乏成本票的公司来说,简直不要太完美了。所以很多企业都会在一些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人独资,然后合理业务分流,把缺乏成本的部分利润转移到这家个人独资企业里面,这样只需要缴纳5%左右的综合税金了。

小编所在的园区内注册个人独资,可以直接享受核定征收的,直接核定企业利润的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核定税率在0.89%-2.19%,算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在5%左右,且今年根据财务部和税务总局发出的公告来看,增值税只需要1%,这样下来,综合税率只有3%左右。假如一家企业年营业额500W,核定征收之后最低只需要15W左右而已。剩下的完全可以自由支配,无需再缴纳分红税了。
且在小编所在园区注册有限公司,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50%-80%的奖励扶持返还,缴纳越多,返还越多。

但是核定征收是好政策,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办理的,下面就个人见解,简单的分析下哪些情况下,是办不了的。
1.核定征收是要分情况的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核定征收,这个政策是针对企业账簿不健全,税务机关不易查账的时候才用的。而如果是在园区内注册的话,基本上都是可以的,而且还有其他的税收奖励。
2,核定征收是要分对象的
一般来说:信息服务技术行业、商贸行业(非进出口)、租赁商务服务业、一般服务业、工程建筑行业、文化输出行业较为合适。(如有未列出行业,可联系小编)
3,核定征收需要真实业务
核定征收是需要保证企业的三流合一(资金流、合同流、F票流)

核定征收是好政策,相对来说很多行业都是可办理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核定征收是合理合法的节税节流,而不是偷税漏税,最基本的概念一定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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