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以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创业板的改革已经正式启动。
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挂牌交易,至今已超过10年时间。10年来,创业板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一点在挂牌公司规模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创业板的设立,不仅进一步完善了资本市场多层次的架构,最重要的是为众多创新创业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融资支持,并为我国经济转型提供助力。
但历经10余年的发展,创业板也暴露出多方面的短板。其一是创业板与深市主板、中小板同质化问题,这一点在中小板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在深市主板不再接纳新股挂牌之后,企业要在深市挂牌,只能选择中小板或创业板。与中小板公司一样,创业板挂牌公司也多为中小型企业,但两个板块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同质化现象。
其二,创业板曾经背负“中国纳斯达克”的重任,但客观上讲,在创业板挂牌的企业,其特色并不鲜明,根源在于创业板定位上的模糊,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温氏股份的上市。作为一家养殖业企业,温氏股份以及众多与创新创业不沾边企业的挂牌,无疑也让创业板光环褪色。
其三,与其他板块一样,在创业板挂牌,必须跨过盈利的门槛,否则,上市根本无从谈起,这也凸显出创业板包容性不足。休说是同股不同权的企业与红筹企业,即使是有潜力但没有实现盈利的企业,也无法登陆创业板。包容性不足,也导致众多新经济企业不得不赴境外上市,而国内投资者却无法分享其发展红利。
也正因如此,创业板设立10年来,也常常遭遇市场的质疑与诟病,进一步深化创业板改革的声音早已在市场上出现。特别是,在科创板设立之后,这一声音尤为强烈。不仅是从市场层面,包括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也多次提及创业板的改革问题。
创业板改革的核心其实就是注册制改革,其他方面的诸如发行条件、退市机制、交易制度等,都不过是注册制改革的“副产品”而已。
此次监管部门决定启动创业板的改革,显然与科创板的设立与注册制试点成功密切相关。科创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试点注册制、差异化的交易制度、退市机制、板块定位、更加包容性的上市标准等,无不都是改革的产物。
对于设立科创板,证监会曾提出“高标准、稳起步、严监管、控风险”的基本要求,至少在目前看来,这一要求已经达到。特别是试点注册制,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将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注册制曾经被市场解读为“洪水猛兽”,投资者担心,注册制实行后,将会造成大量新股上市的局面,进而让市场不堪承受。但事实说明,注册制试点,并没有此前市场想象的那样,在科创板挂牌的企业,先后须经过上交所上市委的审议,然后才会步入证监会的注册阶段。即使是在注册制背景下,科创板新股的挂牌,也没有让市场承压。
科创板各项改革,特别是注册制改革的平稳推进,客观上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与借鉴。在科创板已经实现了“稳起步”之后,创业板启动改革其实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个人以为,创业板的改革,同样是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在引发市场关注的同时,也将会进一步提升其活力,并为后疫情时代的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