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平衡
-基于玉溪市抚仙湖景区调研分析
2019年伊始“秦岭违建别墅”事件一经报道,很快引起了国内各界人士关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关系协调的讨论热潮。从该事件我们也可以思考关于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
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是相互制衡又相互促进的双向关系。环境是旅游开发选择是否进行或者是更进一步开发的前提,资源环境质量是展现景区旅游品质的重要形象要素,直接影响着旅游开发价值的大小,同样也关乎着旅游地能否健康长久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二者存在高度关联性。然而,旅游开发过程也会对环境质量造成不可避免的破坏,开发后带来的旅游活动也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使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具有一定的冲突性。因此,如何处理旅游开发与环境的关系,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其在辨证联系中共同改善,相互促进,是当前旅游景区尤其是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景区面临的头等大事,也是保证景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
一、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一)环境保护促进旅游开发
1.保护是开发的前提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推动力,自然生态环境的优美与人文环境的质量是衡量景区是否进行旅游开发的基本条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活节奏的加快使得人们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促使人们越来越追求生态环境较好的自然环境中去放松身心、排遣压力。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淳朴归真的生态环境受到人们的一致追捧,相反污染严重的地方鲜有人踏足。有的地方既无独特的自然景观、又无历史气息浓厚的人文景观,但却因为拥有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而成为人们旅游的热点地区,例如夏威夷、马尔代夫等。因此,只有景区在拥有较高的环境质量水平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吸引较多的旅游者。
2.开发是保护的另一种形态
景区的旅游资源只有经过开发利用,才能充分发挥其旅游功能,实现旅游经济效益,进而将获得的旅游收入再次投放到景区的旅游开发与可持续发展中,实现良性循环。旅游开发获得的收入会用于维护、管理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方面;除此外,还用于景区的综合管理,在开发建设相关设施的过程中,吸引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科学技术,创造就业机会,推动景区周围区域的经济发展,促进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周围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进而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
1.环境保护限制旅游开发
旅游开发往往偏向于环境质量高、资源组合好的地方,但这些区域经常是环境脆弱性地区或者是自然保护区的重要地。以国家公园为例,位于核心区的资源是明令禁止开发的,严格限制任何人类活动;位于缓冲区的资源才被放宽旅游开发的限制,但也是以保护为首要前提。环境保护要求对旅游开发行为形成较强的约束,对这些优质旅游资源限制开发的规定抑制了其开发效应的最佳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对旅游的开发造成一定的约束力。
另外一方面,环境保护提倡对环境的整体保护,而旅游开发需要按照规划的旅游功能区而改变原有的结构。因此,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需要从整体出发,在充分考虑环境整体保护的前提下,不破坏自然环境及其景观质量的完整性,进行有条件的限制性开发。
2.旅游开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在旅游开发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残渣废弃物、扬尘、噪声、植被破坏、污水等对景区的土壤、空气、水体、动植物等造成生态系统失衡,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恢复,尤其是在环境极脆弱地区造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一旦破坏便不可再恢复。
除此外,旅游开发后带来的旅游活动也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比如过多游客的进入会超过旅游景区的环境承载力,使景区的环境系统失去维护其动态平衡与抗干扰的能力;游客在景区游览时乱丢垃圾、肆意往河湖里面排放污染物等行为都会对环境造成破坏。
二、环境保护背景下当前抚仙湖的旅游发展现状
从考察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抚仙湖的旅游开发让位于环境保护。其表现主要是:
(一)专门人员负责湖岸垃圾的管理
湖岸边每隔一段距离就有景区的工作人员负责自己所管区域的环境管理,包括岸上生活垃圾的清扫和浅处湖水的水草打捞工作。
(二)禁止当地附近的渔船出湖打渔
所有的渔船都被标上特殊记号或者是数字,在湖岸整齐排列,禁止渔船在抚仙湖进行打渔等与破坏湖区资源相关的行为。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鱼类捕捞活动(手杆娱乐性垂钓和传统沟洞车水捕鱼除外)。
(三)多数企业进行停业整顿或搬迁
从当前景区内主要的企业来看,除了在大河口村有几家餐饮店在运营,不少企业都被关停,进行整顿或者搬迁。例如江川明星鱼洞餐饮旅游有限公司、万海旅游服务公司、抚仙湖万海游客中心、抚仙湖国际老年康体养生度假中心展示中心(樱花谷)、云南红塔卷烟胶厂、澄江县湖岸加油站等等。这些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设的与抚仙湖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都被要求在限期内迁出。
(四)孤山风景区旅游发展状况较好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游客量较大,为游客的集中场所;二是旅游项目相对丰富,在红宝石沙滩有专门的游船前往古滇国文化园,游客既可以登山远观抚仙湖美景,又可游玩园内娱乐设施;三是景区内食宿行游购娱相对齐全,游客对旅游活动的基本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四是景区旅游资源质量较高,孤山为云南第一岛,融险、奇、幽、秀、娱为一体,素有“魏然形胜冠南洲、天然图画胜西湖”的赞誉。
三、当前抚仙湖景区旅游开发存在的不足
(一)交通网络体系暂不发达
抚仙湖景区与西部以及西北部地区的交通线主要为澄川线、与东部地区连接的交通线为澄华路、与东南方向地区的连接主要依靠新村路、与南部区域主要依托江华路来进行联系。从湖区西岸的情况来看,连接作为游客集散中心的昆明市也仅有澄川线和F24县道。交通要道线路少而且暂未形成较为密集的交通网络体系;除此外,到达每一个著名风景区的公交线路也较少,连接景区与县城的交通工具不多。
(二)旅游活动项目相对不足
从抚仙湖景区整体状况来看,望海公园和梁王河段主要为栈道观景、生态展示中心为静态的林木花草展示、孤山风景区为乘坐游船登孤山、戏耍湖水采金沙明星鱼洞看鱼洞等活动,项目类型不够多样。尤其是明星鱼洞游览区,除了观看自然美景外无其他可亲身参与的旅游项目,景观重复,活动项目单调、体验度不够等都是目前景区发展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三)环境保护与开发的矛盾
由于抚仙湖保护“四退三还”工作的实施,目前景区内尚在经营的企业数量明显较少,对于旅游开发来说明显形成了一个较大的约束。部分旅游餐饮企业的关停对游客饮食需求的满足构成了一定的限制;住宿企业的关停对过夜游客延长在景区的停留时间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又影响了旅游收入;游乐企业的搬迁对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打造良好的旅游体验等都造成不利影响。包括景区周围的房地产在内,对这些企业的叫停不仅浪费了资金、人力、物力,而且束缚了游客的旅游活动、旅游体验不足,同时降低了旅游收入,使当地失去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
四、新形势下如何处理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处理景区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必须全面认识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把握好二者的一致性。景区的旅游开发依赖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开发后取得的旅游经济收入反过用于景区环境的保护,两者互为基础,相互促进发展;从思想上提高保护与开发的统筹认识,牢牢树立景区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共生思想意识,即开发意味着保护,保护更好促进开发;以开发和保护并重为原则,思考景区的旅游开发,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将统筹发展的思想理念贯穿于景区整个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使环境的有效保护能够更好的开发旅游资源,旅游资源开发更加有力地反作用于景区的环境保护。
(二)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来调和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弱化由冲突而引起的负面效应。从制度层面指导环境保护背景下的景区旅游可持续开发,减少旅游开发中的环境破坏现象,发挥好旅游的综合效益,提高旅游资源价值;遵循科学规划管理战略,建立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旅游的长效机制。完善对湖泊湿地类旅游景区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以及政策的引导,规范景区的旅游开发行为,健全景区旅游开发时进行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从制度层面上为景区的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支撑和依据。
(三)强化监督管理
政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根据景区旅游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布状况的分析,并且将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高效的安排,尽量防范于未然,同时有效避免资源浪费;除此外,还要建立环境法制,强化环境管理。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加快对原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新法规的制定,形成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使生态环境保护真正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有效规范景区经营管理行为,定期对从业人员的环境知识进行考核检查,制定奖惩措施,激发他们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把握二者的度
准确把握好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度。一味地进行旅游开发势必会对环境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害,不能可持续发展,最终会导致景区走向衰败;而单纯地进行环境保护而限制任何旅游活动也不是长久之计,难以使旅游资源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益和价值、不能形成“良性循环”。
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平衡好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寻求二者平衡的途径。拿捏好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度”是进一步值得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