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大卫·休谟
2018-4-11
我在欧内斯特·C·莫斯纳的《大卫·休谟传》的扉页上写下几个字,“完美的文人中,东方有苏轼,西方有休谟”。我前些时间阅读了林语堂的《苏东坡传》和这本《大卫·休谟传》,传主都是我深深喜爱的人物。我说的是“喜爱”而不是尊崇,“喜爱”是一个更加个人化的情感表达。有时候会感慨人生之虚无,但一想想苏轼(1037-1101)和休谟(1711-1776),就会感到人生的美好,甚至会感谢上帝。休谟是一位无神论者,但仅仅这样表达一下“感谢”,向来他也不会反对。
莫斯纳的这本传记中,对休谟有很多溢美之词——认识休谟的人,不说他的好的,差不多就可以直接判断为坏人了。休谟的一生,无论在什么地方,通常都以“好人”著称。我之前读过有关休谟的一些东西,对他的人生和思想有些零零碎碎的了解。莫斯纳开篇的这段话还是深深吸引我——“休谟在很多方面确实是一个大好人:他富于同情心,仁慈,平和,宽容,对他人总不吝溢美之词;他在道德上真诚,在思想上诚实。他总是一个忠实可靠的朋友。但他有点易于猜忌——猜忌自己的名声,猜忌友谊的忠诚,猜忌祖国的威望。就智识而言,他是一位世界公民;就情感而言,特却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苏格兰人。不仅如此,休谟还是一位凡夫俗子,他享受生活中的各种美好之物,如美酒,如佳肴,如机智、谈话和理性的论说。虽然自制力超群,但休谟同时还是一位多愁善感、激情洋溢、并非对女性素所不敏之人。”——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休谟,这就是我所喜爱的休谟。既是大学问家,又能享受生活中的各种美好之物,苏轼和休谟都是这样的人啊。
休谟是苏格兰人,他父亲从事的是律师工作。休谟家族都不长寿,他父亲三十三岁就去世了,那时休谟还不到三岁。在那个时代,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孩子的出路,或者是成为律师,或者是成为商人,或者是成为神父。由于家庭的传统,休谟被准备培养成他父亲一样的律师。十一岁或者十二岁的时候,休谟就被送进了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尽管后来的休谟实际上成为一名法律专家,并从事过军法官的工作,但大学期间,他对法律却完全没有兴趣。学习法律对与休谟来说不是一种挑战,而是一种折磨。他“一点也不喜欢法律,以至于后来差点精神失常。”他也不喜欢老师们的教学,他说,“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呆在学校混时间呢?
休谟上大学的那个时代,正是英国教育的黑暗时代。类似这样的对教育和教师的抱怨,在那个时代的思想家中是一种普遍现象。斯密(1723-1790)的抱怨是这样的,“教授,简直连表面上装作教师,也不装了。”斯密不仅抱怨教师玩忽职守,还抱怨了高学费。稍晚于斯密进入牛津大学学习的历史学家吉本(1737-1794),说教师们喜欢谈论的是政治斗争、个人逸事,私人丑闻;还说,“教师除规定的一门课程外,一点儿也不愿意多教”。更晚一点进入牛津大学的政治哲学家边沁(1748-1832)说,“在牛津治学是根本不可能的,在这里度过的几年是我一生中最为徒劳无益的岁月”。
在爱丁堡大学呆了两年,实在学不进去,休谟就辍学了。在这方面,休谟与他后来的好朋友斯密倒是很多相似的地方。斯密在牛津也没有读下去,实际上也是辍学回家的。斯密的辍学,更多的不是因为读不进去或者对学校不满,而是因为自己学习太用功,损害了身体。他因为过分刻苦的阅读,得了某种头疼病。于是,在牛津呆了六年,没有拿到学位就回家了。休谟在大学里只呆了两年,就及时“止损”,他也没有拿到学位。不过,斯密在牛津多呆了几年,还是很有收获的,他充分利用牛津大学的图书资源,广泛阅读,大大拓展和深化了自己的知识。
1725-1734年间,是休谟在家刻苦自学的时期。似乎是在大学期间,休谟就立下从事学术工作的志向。他在后来的《我的自传》中说:“除了致力于哲学和一般学术,其他的一切事物都不免让我深恶痛绝。”(欧内斯特·C·莫斯纳:《大卫·休谟传》,周保巍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P63)离开大学,休谟开始信马由缰自由自在地读书,他的阅读主要集中在推理、哲学和诗歌领域。不到二十岁的时候,休谟对自己的人生作出了规划——“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作为一名学者或一位哲学家,我想不到还有其他什么可以扬名立万的人生运机。”(77)休谟一生最伟大的著作《人性论》,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定基础的。休谟发现,以往的道德哲学都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之上的,其结论往往值得怀疑。休谟尤其怀疑那个时代还在风行的“机械论”,他说,“作为一种理论,机械论哲学迎合了人类天然的虚荣心和好奇心,因为它可以让我们通过发现自然界的一些秘密来想象自然界余下的秘密。”(87)休谟认为,只有通过实验的方法来研究人性,才可能得到切实可信的关于道德哲学的认识。在休谟哲学思想构建的过程中,洛克、沙夫茨伯里、哈奇森等人,都是他的同道或者引路人。而且,正是因为阅读约翰·洛克的著作,休谟放弃了宗教信仰。
由于长期艰苦的阅读和思考,休谟患上了某种名之为“忧郁症”的疾病,有时候会整日郁郁寡欢,精神萎靡。休谟之后伟大的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806-1873)在二十多岁的时候,也患上了这样的“学者病”。不过,穆勒的症状要比休谟严重很多。休谟只是陷入“一种对于任何事物都提不起兴趣的寡淡沉重的阴郁”(84),而约翰·穆勒则是陷入对生命意义的怀疑之中。穆勒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经过多番的努力和挣扎才走出来。斯密在晚年也流露出对学术研究的价值怀疑,这也算是“学者病”的表现。《浮士德》中的浮士德,是“学者病”的典型。他因为对学术生涯的怀疑而欲自杀,之后才有魔鬼墨菲特斯的出现,才有他将灵魂抵押给魔鬼重新获得青春活力并尝试新的人生的故事。《浮士德》中的名言“生命之树长青而理论是灰色的”,就是浮士德对学术生涯的抱怨。休谟虽然立志从事学术工作,但长期学术生活还是让他感觉到了压抑。他曾经一度离开学术去学习经商,终究还是因为“商人不重视学问”而自己又离不开学问而放弃。
1734年起,休谟定居法国,开始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心无旁骛地阅读、思考和写作。在笛卡尔(1596-1660)曾经学习和生活过的拉弗莱舍小城,休谟开始他的《人性论》的写作。五年之后的1739年,《人性论》正式出版,这是休谟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也是他之后主要哲学、伦理学及经济学著作的出发点。后来的熊彼特(1883-1950)提出过“神圣十年”的说法,说一个学者最重要的时光是一生中的第三个十年,也就是二十到二十九岁这十年;说那些杰出的学者的思想贡献,或者是在这十年中取得的,或者是在这十年奠定基础的。熊彼特讲到的例子中,就有休谟。实际上,休谟之后的很多著作,就是从《人性论》中衍化出来的,有的甚至就是从这部著作修订或重写出来的。在哲学史上,《人性论》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但这部著作出版时却不受欢迎。发行和销售的情况很糟,也没有任何支持和批判的声音;媒体对待休谟这部著作的态度,就是沉默。休谟对此很是失望,说“它从机器中一生出来就死了。”
在约翰·雷的《亚当·斯密传》中提到斯密与《人性论》的一件事。说是休谟给格拉斯哥大学的哈奇森教授写过一封信,提及他给“斯密先生”寄送了一本他的作品,也就是《人性论》,还提及“斯密先生”的一篇摘要,等等。约翰·雷借题发挥,说斯密那时候在哈奇森班上学习,阅读了《人性论》并写了一篇摘要,引起休谟的注意和好感。约翰·雷讲这个故事,意在强调斯密的聪明和勤奋。但事实不是这样的。据后来的凯恩斯的考证,整件事情与我们的亚当·斯密没有什么关系。休谟信中所提到的“斯密先生”,是当时一位专门出版盗版书的书商约翰·斯密,是哈奇森的朋友。因为休谟的《人性论》初版市场反响不好,休谟希望通过哈奇森的介绍与之联系,与书上约翰·斯密商量再版的事情。斯密倒是阅读过《人性论》,那是在他进入牛津大学之后。斯密还因为阅读“禁书”受到学校的通报批评。
1744年,休谟出版了他的第二部著作《道德与政治论文集》。这部著作的的学术影响和市场反响也不理想。休谟凭借此书向爱丁堡大学申请伦理学和心理学教授职务,未获认可。休谟年轻时就立志从事学术工作,大学教师无疑是实现这一理想的最好职业选择。但是,因为休谟持有怀疑主义和无神论的观念,而当时的大学又是被教会控制的,休谟申请教职因此而困难重重。在之后的1752年,休谟又有一次申请大学教职的尝试,也以失败告终。斯密最初到格拉斯哥大学,担任的是逻辑学教授。1752年,原来担任道德哲学教授老师病休(随后又去世),斯密改任道德哲学教授,逻辑学教授职位空缺下来。那时候的休谟,已是英国很有名望的哲学家了,完全有资格担任这个职位。休谟提出了申请,但没有被接纳。这里也有他的哲学观的影响。斯密虽然表面上以书信方式向校长举荐休谟,但对公众是否接受休谟及格拉斯哥大学一旦接受休谟之后是否会带来社会的不信任,则持模棱两可的态度。
刚刚步入社会舞台那几年,休谟诸事不顺。虽有学术著作的出版,但学术地位尚未建立,经济境况也没好转。出于“为稻粱谋”,休谟曾经给人当过家庭教师。作为一个哲学家,能够成为洛克(1632-1704)那样的家庭教师,培养出像沙夫茨伯里伯爵三世那样的哲学家,当然是一件荣耀的事情。但休谟的服务对象却不是哲学的天才,而是一位精神病患者;休谟的工作也不是教授哲学,而是护理。使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成为护工似乎还不够羞辱休谟,那贵族家庭还拖欠休谟的薪水。当然,休谟一贯是乐观而积极向上的,这些“不顺”不会让他怀疑人生,也不会让他停下奋斗的步伐。
休谟命运的转机很快到来了。1746年,英国议会讨论派远征军到加拿大与法国军队开战,维护英国在加拿大的殖民利益。计划委派的远征军司令是圣克莱尔将军,是休谟家的远亲。圣克莱尔聘请休谟担任他的秘书。这次行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准备,最后因为上层意见不统一,没有实施。不过,时间不久,远征加拿大改为攻击法国沿海城市。休谟跟着圣克莱尔将军的部队,参加了攻打法国沿海城池的战斗。从莫斯纳的《大卫·休谟传》中可以看出,那时候英国军队的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组织不好,管理也差,作风也不够顽强。居然会有这样的事件发生——将大炮从海船上卸下拖到岸上安装完毕,开战的时候才发现有零件遗忘在船上了。类似的窘况,我了解到甲午战争时清朝的军队中时有出现。不过,法军的战斗力更差,而且差得很多。法军就那样带着城堡中挨打,然后准备投降。英军久攻之后以为无法克敌,于是撤退。英军撤出之后,法军却跑到英军阵地上投降,此时受降人却不知在哪里!这样的笑话,连休谟都讲不出来。之后,休谟又随着圣克莱尔将军出使欧洲好几个国家。跟随圣克莱尔将军,休谟开了眼界,长了见识,还获得了大把的收入。他的年收入达到了1200英镑,在那个时代,这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
有了大笔财富,衣食无忧,休谟可以安心下来进行学术研究了。休谟一直以为,他的《人性论》之所以市场反响不好,关键是写作的问题:可能过于严肃而深奥,可能过于过于刻板而压抑。于是他决定对《人性论》进行改编重写。重新研究和写作的结果,是在1748年出版了《人类理智研究》,在1751年出版了《道德原理研究》。这两部新著的出版,也没有给休谟带来多少好消息,市场反响依然不是很热烈。紧接着在1752年,休谟又出版了《政治论丛》。这部著作名为“政治”,实际上是一部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论文集,其中包括涉及商业和贸易,货币和利息,赋税和人口的九篇文章。休谟主要的经济思想,包括绝对优势理论,货币数量论以及汇率的自动平衡机制等等,都包括在这些文章之中。休谟这些文章的主题,可以用“自由主义”来概括;休谟在批评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需要强调的是,在对待理论发展的态度上,休谟不仅是一个破坏者,更重要的还是一位建设者;或者说他的主要的贡献,就在于对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构建。若论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历史上一致首推亚当·斯密的贡献。休谟与斯密那时候已经是好朋友,休谟每有新作面世,事先都要请斯密阅读和批评;因为休谟邀早于斯密进行经济问题研究,这样说来,如果要说休谟和斯密之间存在谁影响了谁的问题的话,显然更有可能是休谟影响了斯密。由此可见,休谟的《政治论丛》对于古典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是有着重要的影响的。莱昂内尔·罗宾斯在《经济思想史:伦敦经济学院讲演录》中有这样一段话,概括了休谟这部著作的重要性:“如果你们掌握了这三篇论文(《论货币》、《论利息》、《论贸易平衡》)的实质,你们就掌握了甚至19世纪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实质。”(莱昂内尔·罗宾斯:《经济思想史:伦敦经济学院讲演录》,杨玉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P136)
1752年出版的《政治论丛》,是休谟的第一部获得市场成功的著作。这部论文集因为观点新颖,表达清晰而受到市场追捧。这部著作也大大提高了休谟作为学者的声望。休谟的学术影响在法国似乎要比在英国更大一些。事实上,在休谟1744年出版《道德与政治论文集》之后,他作为哲学家的名声就已经在法国传扬开来了。在杰出思想家中,是伟大的孟德斯鸠第一个认可了休谟的天才。阅读休谟的这部著作之后,孟德斯鸠给休谟去信,对他的思想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声称休谟的写作展现了“大师的手笔”。在孟德斯鸠1748年出版他的《论法的精神》之后,还专门送了休谟一本。休谟的《政治论丛》出版之后,又得到了孟德斯鸠的高度肯定。因为休谟较早时候读过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而这部著作中有着丰富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思想,因此我们相信休谟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应该受到孟德斯鸠的一定影响。同时又因为斯密在写《国富论》之前阅读过休谟的《政治论丛》,说休谟对斯密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有一定影响也不会错;如此说来,说斯密经济学受到法国经济思想的影响应该不属于空穴来风。
在这一时期,休谟的主要研究和写作领域,还包括宗教。1750年,休谟写作完成了《自然宗教对话录》。在这部著作中,休谟对上帝存在的理由进行了分析和批判。这样一部有着显著的反宗教色彩的著作,休谟生前一直不敢出版。休谟担心的是,出版这样的著作,不仅会给他,也会给出版人带来灾难。这种情况,是有过先例的。但这部著作又是休谟最珍爱的,他曾经将它看成是自己未出生的儿子。临死的时候,休谟将出版《自然宗教对话录》的人物交给斯密。按照当时英国的风气,政府或者教会对死者是比较宽容的;出版一个死者的著作,哪怕是具有反宗教色彩的著作,也不至于会带来灾难。这种情况在当时也是有过先例的。休谟为了让斯密能够帮自己完成心愿,甚至给他预支了二百英镑。斯密一直没有答应休谟的请求。事实上,休谟去世后,他和斯密的共同朋友斯特恩帮休谟出版了这部著作。这件事没有给斯特恩带来任何困扰。
作为一个怀疑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休谟的世界观给他的人生带来了很多困扰。他一直向往成为大学教员而总是被排斥,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无神论和反宗教观点。不过,作为一个人或者一个朋友的,无神论或者怀疑主义观点倒没有成为他与人交往的障碍。他的朋友是这样评价他的:“尽管他学识渊博,品位高雅;尽管他是一个怀疑主义者,一个非基督徒和无神论者,但他心思单纯,作风朴素,在我所遇见的人中,唯有他最为随和仁厚。他的谈话令人欲罢不能,因为他的谈吐虽然很开朗,但却天真的有些孩子气。”(268)实际上,休谟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大家的好朋友。他的朋友中有学者也有官员,有贵族也有贫民,甚至还有不少的神职人员。在无神论给休谟带来的困扰中,有一则有趣的故事。1770年的时候,财大气粗的休谟在郊区盖起了别墅。他去检查工程进度的时候,不甚滑入路边的泥沼当中。那时候的休谟,“像包税人一样肥胖”,他自己无法从中自拔。正在无奈之际,有一渔妇路过,休谟连忙求救。渔妇一下子认出陷入困境的就是英国最有名的那位无神论者,于是对他提出条件——除非答应成为基督徒并起誓,否则休想出来。休谟无奈地答应了渔妇的苛刻条件。不过,最终休谟还是没有成为基督徒。
1752年出版《政治论丛》之后,休谟认为自己作为哲学家的成就已经完成了,他现在要进入另外一个领域,通过撰写历史著作来彰显自己的文学才华。在1754年到1762年间,休谟写作出版了六卷本的《英国史》。《英国史》的写作出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就收入而言,初版版税就达到1200英镑。在思想史上,发财的思想家并不少,比如休谟之前的威廉·配第和理查德·坎蒂隆,休谟之后的李嘉图和凯恩斯,但他们发财所依靠的都是投机,而不是作品。作为文人,真正靠写作而发财的——尽管不是能与配第等人相同并论的“大财”——休谟是其中一位。《英国史》不仅使休谟小小地发了一笔财,还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声望,尤其是在海峡那边的法国。因为《政治论丛》及其他著作,休谟成为一流的思想家;因为《英国史》,休谟成为一流的历史学家或著作家。一时间,在巴黎,休谟成为炙手可热的学术王子,他的著作成为人们争相阅读和讨论的对象。
巴黎上流社会的名媛巴芙勒伯爵夫人对休谟产生了深深的崇拜,她与休谟通信,先是讨论文学和哲学问题,随之表达崇敬和向往。因为渴望与休谟见面,巴芙勒夫人借故到了伦敦。休谟是知道她的崇拜者来到首都的,但他一直呆在爱丁堡他的老家。休谟之所以对在伦敦与巴芙勒夫人见面不是那么热衷,实际上顾忌的是伦敦的上流社会。在巴芙勒夫人这样法国上流社会人士看来,休谟是卓越的哲学家,是值得尊重并结交的对象。但是,在伦敦上流社会人士看来,休谟不过是来自苏格兰的“乡巴佬”,而且还是个不入流的无神论者。休谟知道,在伦敦上流社会人士眼里,他是没有地位的。休谟不愿意在伦敦与自己的崇拜者见面,正是为了避免那种一面是火山一面是海水的困窘。
1763年,赫德福德伯爵就任英国驻法国大使,聘请休谟做秘书。这下,休谟可以在异国他乡,在没有英格兰人歧视目光的环境下见面了。其实,赫德福德伯爵聘请休谟做秘书,正是巴芙勒夫人的建议。巴芙勒夫人为了同休谟见面,在伦敦一等几个月,休谟总不露面。正巧有赫德福德伯爵就任驻法国大使的机会,就推荐了休谟做秘书。对休谟来说,担任驻法国大使秘书是一件实实在在的美差。他有1200镑的年收入,还有与巴黎上流社会结交的大好机会。就文化气氛而言,巴黎似乎是比伦敦更为开放更为宽容更为多元的城市。作为一个怀疑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休谟在伦敦的声誉不是很好。但在巴黎的上流社会看来,怀疑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休谟,代表着一种激进和进步的精神,这是他们所欣赏和乐于接受的。一到巴黎,休谟就成为上流社会沙龙中的王子,主持各个主要沙龙的夫人们,都对休谟有好感;巴黎的哲学家们,都把休谟看成知己和楷模。与休谟的交往的哲学家,有狄德罗,达朗贝尔,爱尔维修,魁奈,杜尔哥,等等。在巴黎的那段时间,是休谟一生中最自由自在最春风得意的时期。休谟甚至写信与斯密商量,他们退休之后是不是要一起搬到巴黎来生活。这段时间,也是休谟感情上喜获丰收的时期,他与巴芙勒夫人陷入恋爱之中。当然,这场感情戏是注定没有结果的。
正是与认识巴芙勒夫人有关,休谟被卷进一场纠纷之中。卢梭(1712-1778)在1762年出版《爱弥儿》之后,就受到教会的迫害。因为他的这部小说,宣扬一种新的自然的教育方式,而对教会控制的教育制度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由此引起教会对他的强烈不满。卢梭在欧洲大陆,不断被一个国家接着另外一个国家驱逐,惶惶如丧家之犬。巴芙勒夫人曾经是卢梭的庇护者,在她也无法庇护卢梭的时候,就与休谟商量是否有可能将卢梭接到英国,接受休谟的关照。休谟是个行侠仗义的大好人,满口答应了巴芙勒夫人。卢梭是1766年初到达英国的。卢梭和休谟,分别为海峡两岸最杰出的思想家,本来就有惺惺相惜的情感。最初的时候,他们相互倾倒,都表达了对对方的崇敬,称颂了对方的伟大成就。但是,他们实际上从一开始就不怎么欣赏对方。可以说,休谟和卢梭是了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对于休谟过分的热情,卢梭的态度一直是有保留的。休谟呢,他本是个坦坦荡荡的男子汉,光明磊落的伟丈夫,对卢梭那种唧唧歪歪的样子,打心眼里有些瞧不起。再说,卢梭那种夸张的装扮,虚伪的言说,做作的表情,都是休谟不以为然的。不过,因为卢梭是自己请来的客人,无论如何休谟都会克制自己的厌恶。
挑起事端的是卢梭。卢梭这个人,到什么地方都不招人待见。他到处受排挤,被打击,本来是很可怜的。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到什么地方都不会让人安生,到什么地方都要招惹是非。我读卢梭的《忏悔录》的时候,要不断地诅咒他才读得下去。休谟处于好心,替卢梭向国王申请了一笔年金。本来是好事,卢梭又答应了接受的。可是,临了临了的,卢梭变卦。卢梭以为,休谟为他向国王申请年金,就是要联合起来操纵和控制他。因为他一旦接受了国王的年金,就会失去思想和写作的自由,只能按照国王的意图来写作。于是他拒绝了这份好意。这事情反反复复几次,让休谟很为难,很受伤。之前,卢梭还曾经拒绝过欧洲某位国王赠与的年金;有人说这是卢梭独立和刚强的表现,也有人说这是卢梭的虚伪和做作。无论处于什么动机,卢梭这次拒绝休谟的好意还是对不住朋友。休谟还曾经带着卢梭去拜访我们的经济学家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1766-1834)的父亲老马尔萨斯,那时候,我们的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出生才不久。本来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老马尔萨斯还设想要将自己的一套住所赠送给卢梭,卢梭也想过将来就在那里从事植物学研究。但卢梭最后又把所有事情搞砸了。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卢梭见到了他的敌人日内瓦的特龙金医生的儿子小特龙金。在卢梭处于这样失魂落魄的当口,遇见的仇人的儿子却是这样的威风凌凌,神采飞扬,被逆境毁坏了心性的卢梭将小特龙金的出现解释为休谟故意安排来羞辱他。卢梭对自己的恩人休谟的情感开始变成了仇恨。有一个晚上,卢梭与休谟还有另外一个朋友住在一起。半夜的时候,卢梭听到休谟大声说梦话——我抓到卢梭了!我抓到卢梭了!卢梭终于明白,休谟编织出一张巨网,正在将他往里面赶。于是,卢梭不告而别,潜回了法国。之后,卢梭在报刊上发文章,谴责休谟对他的迫害;休谟忍无可忍进行了回击。
休谟的晚年,逐渐放弃了写作。他写作出来的好东西已经够多了。还有人期待着他的历史新著,但休谟不想动笔了。
休谟倒是一直关心着他的朋友的著作的出版。当斯密的《国富论》于1776年3越9日出版的时候,休谟已经病入膏肓了。他忍着病痛读完了斯密的这部不容易阅读的巨著,还写信对他表达了祝贺。
1776年8月25日,休谟因病去世,享年65岁。
休谟是位可爱的思想家。看看他给自己描绘的性格自画像吧——
1,一个大好人,毕生追求的不变目标就是恶作剧;
2,对各种虚荣之物不感兴趣,因为虚荣已取代了其他各种激情;
3,非常勤勉,但既不为自己也不为他人效劳;
4,下笔放肆,但出言谨慎,行动尤为如此;
5,如若他不曾奉迎,他本没有敌人。看起来似乎渴望被公众憎恨,但最后只落得骂名;
6,从未被敌人所伤,因为他从未恨过其敌人;
7,免于世俗偏见,但充满了自己的偏见;
8,非常害羞,有点谦恭,但绝不卑微;
9,一个能做事的傻瓜,其所做之事就是智者也鲜能完成;
10, 一个经常犯浑的智者,这种浑事就是大傻瓜都不会犯的;
11, 热衷社交,但喜欢独居;
12, 尽管只有一点小机智和小幽默,但性格欢快;
13, 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狂热分子,一个根本就不指望获知真理的哲学家;
14, 一个推崇本能而非推崇理性的道德主义者;
15, 一个既不曾冒犯丈夫也不曾冒犯妈妈的花花公子;
16, 一个不自炫渊博的学者。(《大卫·休谟传》,612-613)
在休谟的《我的自传》中,经同意斯密加上以下文字以表达他的敬意——
“我们最杰出、永垂不朽的朋友就这样逝世了。对于他的哲学见解,人们无疑会各执一说,或赞同且予以证实,或相左而施加诋毁,但对于他的品格和为人,则很难会有不同的意见。他的脾气,窃以为实际上比我所认识的任何一个人也许要和蔼可亲。俭朴固然属必需,而在他也是一项美德,但即使身处于最不幸状态之下,他待人也从来都宽大为怀,慷慨大方。这种俭朴,其根底不是贪婪,而是不愿受制于人。”
“他在性格上非常温和,同时,思想也很坚定,一旦下了决心,绝无动摇之时。他毕生幽默诙谐,而且文雅大方,朴实无华,这是他的好性格、好脾气的真实流露,至于恶意,则连一丁点迹象都没有,而这,常常是他人身上所以有那种叫做理智的讨厌的根源。……生性快乐而善交际者,往往是同时兼有另一面浮燥、浅尝辄止的品质的,但在他则不然,他是专心致志、学而不倦、勤于思考、在每一方面都力求全面能力的人。总而言之,我始终认为,他无论生前死后,总是在脆弱的人性所许可的范围内,接近于一个全智全德的人的理想。”
是的。就我认识而言,休谟就是这样一位全智全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