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立热点米奇版权即将到期,这次迪士尼还能创造奇迹吗?


米奇老鼠由华特·迪士尼创作于1928年,首次亮相于一部不足8分钟的有声动画片《威利号汽船》中。米奇那轻松搞笑的荧幕形象,恰恰迎合了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民众心态,从此一炮而红,成为迪士尼动画王国的头号明星。之后随着米妮、唐老鸭、高飞等形象的加入,让迪士尼动漫的羽翼更加丰满,创造了不容小觑的经济价值。也正因如此巨大的利润,才催生出迪士尼对于米奇版权的“执念”。

为了阻止米奇版权的失效,长久地享有市场独占权,迪士尼公司曾经先后两次成功游说了国会修改美国版权法,以此延长米奇形象的保护期限。第一次修改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当时施行的美国版权法的保护期限为56年,这就意味着1928年诞生的米奇形象将于1984年到期。在迪士尼公司的强力游说下,美国国会将版权的保护期延长至创作人终身加上死亡后50年,公司版权则为作品面世后的75年;第二次版权法修改发生在1988年,恰好是米奇版权即将失效之际,迪士尼公司再次通过游说,让美国国会将版权保护期限从75年延长至95年。如此,依照1988年美国版权法的规定,到了2023年,米奇版权将失效,进入“公众领域”,任何人都有权使用米奇形象生产商品或进行创作,而无需再向迪士尼支付费用。

迪士尼一系列游说国会以延长版权保护期限的行为在经济学界被冠以“米奇老鼠的阴谋诡计”之名,引起了弗里德曼、科斯和布坎南等美国经济学家的不满,联名发起了抗议活动,他们希望美国政府能够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不要再纵容迪士尼公司无底线的修改版权法了。

眼看95年的版权保护期限即将走到尽头,迪士尼会否再次游说国会延期还尚未可知。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版权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米奇形象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很多人的诉求,迪士尼如果发起再次延长版权保护期的请求也将面临极大的阻力。

话说至此,我们不妨跳出上面的固有思维。其实,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止有版权一项,商标也是有效途径。在美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获准注册起10年,期满可续展,且续展次数不限;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同样为10年,且权利人同样可以通过续展来维持商标权益。相较于版权法对权利保护期的限制性,通过商标对动漫作品进行保护也是不错的选择。

事实上,迪士尼早就开始这么做了。笔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得知,迪士尼公司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了42个“米奇”商标,最早的可追溯至1986年的“米老鼠”商标,其已在2017年完成了新一轮的续展工作;最晚的是今年5月提交的“米奇妙趣湾”,目前尚处于初审公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