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某市公安机关在机场抓捕了北京某公司老总陶某,以涉嫌诈骗将其羁押于辽宁某市看守所。接受家属委托后,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赵三平律师经历了重重阻力会见到陶总。经过详细询问,对整个案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陶某诈骗金额306万元,建议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3年,这与陶某的说法相距甚远。认真研读案卷后,律师发现侦查机关的同步录像的内容与当天的讯问笔录多处不一致,更关键的是指控陶某涉嫌诈骗296万的证据,风马牛不相及不成体系,根本达不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经过赵三平律师团队的共同努力,庭审中直接推翻了209万诈骗金额的认定,一审判决仅认定1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审维持。
律师办案手记:就本案来说,律师没有主动去搜集任何证据,而是从控方和辩方多角度审视控方证据,抓住控诉方证据的缺陷不放松,这是最有力的,也是最有效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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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