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地方领导对“幸福”一词有了兴趣,承诺把自已辖区建设成幸福之地。这正适应了时代和百姓的要求,是高明之举。但幸福之地是个什么概念,有什么要件,不少地方官的认识似显模糊,定下的建设目标自然不会完全对路。
众所周知,幸福是指一种心理感受,心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而百姓眼中的幸福之地,我了解其要件是:人的各种生存需求和发展要求能不断得到改善和满足,社会公平正义,风清气正,有主人翁感,能有尊严地活着,人民精神愉悦,让民众幸福更给力更持久。这恰体现了幸福之地概念的科学内涵。
人的生存需求和发展要求,是人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人的各种生存需求和发展要求能否不断得到改善和满足,这是人之幸福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公平正义是要项,只有社会公平正义,人们心理才能平衡,得到满足。那何为公平正义呢?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所谓权利公平,是指公民的权利不因职业和职位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其合法的生存、居住、迁移、教育、就业等权利得到同等的保障与尊重。所谓机会公平,是指公民能普遍地参与社会发展并分享由此而带来的成果。所谓过程公平,是指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活动的过程公开透明,不允许某些人通过对过程的控制而谋取不当利益。所谓结果公平,则主要指在分配上兼顾全体公民的利益,防止过于悬殊的两极分化,以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
风清气正,是指党风、政风廉洁清明,世风、民风淳朴气正。风气既体现于个体,更作用于社会,并在社会层面上形成一种普遍性品格和阶段性标记,最终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重要的作用。生活在风清气正的社会,人民才有幸福感。
有主人翁感,不难理解。就是人民有当家作主的真情实感,人民有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一切权力属人民;人民是名副其实的主人,官员是“货真价实”的仆人,而不是主仆颠倒。
有尊严地活着,是我们活着的最基本标准,是我们生命的意义的关键所在。做一个有尊严的人,无论你是否贫穷,是否困苦,是否碌碌无为,但一定要有尊严,尊严无关乎地位财富相貌家世,它不被世俗的标准来衡量,政府能维护你的尊严时,你的生命便也会发出夺目的光彩。
(李家成著《草根心语》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