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位上市,上帝知道么?”
这不是随口编的一句笑话,而是一位美国友人对我发出的疑问。一次,一位美国从事专门的上市包装工作的公司的工作人员彼特在用公墓墓位作为上市商品的合法性提出了这样的网络质询。
彼特说,墓地是送我们的灵魂归于天堂,让我们的肉体归于尘土的神圣之处,它终极管理权应属于上帝,我们把它作为现象界的一件商品物件来评价量化,上帝是否知道?这是否会对它的神性有所玷污?对上帝权力是否有所侵犯?上帝会不会因此降罪于我们?如果连圣物可以上市的话,那将用怎样的标准来衡量神圣的价值呢?
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我得想想,想一个既能保持彼特心中关于墓地之于上帝的神圣性,又得让墓位能够成为上市商品的两全的说辞。
我想了很久,没有找到一个首先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既要保持上帝的神圣,又要适合商品资本的特性,这不是我这等庸人的肤浅之识可以两全的。
于是,和彼得沟通了多次,在无数的“也是”、“搂”的反复中,我明白了一个英语的词的多义,“也是”可以代表同意,也可以是“我知道了”,也可以是“我理解而不赞同”。后来不久,有一篇上市路演的文件发表了,题目是“通往天堂的大门”。我看了若干遍,把它译成了“通天之路”。
彼特题 “通往天堂的大门”,意指墓地是天国之疆土,是凡天两界的分界线,买到了这样的墓地便到达了通往天国门坎,得享拜见上帝的可能,焉能不贵?贵在其神圣,神圣其贵,神性金贵,上市之价值自当不菲。
我译为“通天之路”,意指墓地是人之生命存在形态转换之驿路。人进入墓地便是踏上了从有形之短暂人生转而向无形无限之宇宙生命的光明之途。中国普通百姓讲人生命运之掌握者为“一墓、二房、三八字、四积阴德、五读书……”墓为重要天数之首,关乎兴衰福祸,得一佳穴可家事兴而子孙达,焉能不贵?
彼特见我的译文后,多次批评我说,搂!搂!搂!是天堂,不是天。是上帝的天堂,不是你说的那个中国人心中的天。
我理都懒理他,这上市的墓地建在咱中国,在这片彼特心中的那个上帝管不到的地方,他连这点都没有在头脑中弄明白,瞎叫唤真没劲,我就是不改。
中国上市的墓地愈来愈多了,也许是因为不需要上帝审核的原因吧?
不知道。
2016年1月21日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