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十二条”之七
我认为,所谓经营就是经营者意志的表达。一旦确定目标,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目标非实现不可,这种坚强意志在经营中必不可缺。
但是,不少经营者眼看目标达不成,或寻找借口,或修正目标,甚至将目标、计划全盘撤消。经营者这种轻率态度,不仅使实现目标变得根本不可能,而且给予员工极大的消极影响。
在环境变化频繁又剧烈的今天,经营者如果缺乏“无论如何也要达到目标、履行承诺”的坚强意志,经营将难以为继。一味将经营目标去“凑合”状况变化,结果往往不妙。因为向下调整过的目标,遭遇新的环境变动,不得不再次向下调整。一遇困难就打退堂鼓,必将完全丧失投资者和企业员工的信赖。既已决定“要这么做”,就必须以坚强意志贯彻到底。
还有一个要点,虽说目标就是经营者的意志,但是必须获得员工的共鸣。换言之,体现经营者意志的经营目标必须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意志。员工一般不肯率先提出让自己吃苦的高目标,决断得由经营者下。但自上而下的高目标,需要自下而上的响应。这就是“要把经营者的意志变为员工的意志。”
做到这点不难,比如事前先讲一番激励话:“咱们公司前景光明,虽然现在规模还小,但将来的巨大发展,大家可以期待。”然后开宴会,一起干杯后就开口:“今年我想把营业额翻一番。”身旁坐着办事差劲,却善于揣摩上司心理的家伙,让他们接话:“社长,说得对!干吧!”于是那些脑子好使、办事利索但冷静过度的人就难以启齿。不然,一听高目标,他们就会泼冷水:“社长,那可不行,因为••••••”讲一大套行不通的理由。但这时的气氛使消极者不好反对,而且不知不觉中甚至随声附和。高目标往往就在全员赞同之下得以通过。
经营也是心理学。即使是低目标,若让“冷水派”先发言,他们也会说:“难,不可能完成。”气氛消沉,经营者期望的高目标就可能落空。
我认为,一定要设高目标,然后向高目标发起挑战。当然目标过高,一年,两年,甚至连续三年完不成的话,高目标就成水中月,镜中花。其副作用是:今后谁也不会认真理会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了。然而,还是要有比上年高出一截的经营目标。否则不足以激发员工士气,公司会失去活力。
有一年年终,我感冒发烧,但仍五十多次,连续参加所有部门的辞旧迎新“忘年会”,在会上不遗余力阐述对明年事业的展望与构想,以求获得全体员工的理解和协助。这样竭尽全力,把自己的构想全盘告诉员工,要说的话说尽,我已感觉浑身虚脱,似乎绞尽了自己的全部能量,将其原封不动转移给了员工。“能量转移”这个词用在这里,恰到好处。
我就是这样尽最大努力,使经营目标与员工共有。鼓动员工热情,朝着体现经营者意志的经营目标奋进,企业的成长发展将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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