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记者上周翻译了 Mobile Phone News 一篇文章,指出由于苹果的“封闭文化”,其离职员工,不仅成功创办新公司数远少于其他公司,能成大气候的也屈指可数。
我把它转发在“朋友圈”,旁白:“行业问题吧,和苹果公司文化有啥关系啊。”
原因是,我的感觉:原文缺乏数据支持。但不料,朋友圈转发引起几位对“苹果”这家著名变态封闭公司非常了解的朋友给我的私密 Info:“这个话题其实非常值得探讨”。我把他们约了出来,姑且命名为:A、B、C。
“这个话题其实值得探讨”
我被告知的第一个方向性答案是:苹果保密文化,确实对员工创业成功率有负面影响。
举个最简单例子:员工上班培训第一天就被告知:不能和家人说你在做什么。我很惊讶,Boyfriend/Girlfriend 也不能吗?这怎么让他们支持对方工作呢?
A:“是的不能说。而且如果不是同一个 Manager 管理的组,组成员间要沟通什么,须先获得 Manager 同意,否则不能交流。所以,苹果员工在食堂吃饭,经常是:说到某个地方,就得停下来。你想,连家人都不能知道你在干什么,你对外的人脉积累,会受到多大影响?”
我想了一下,问:“如果某个人告诉我,他就职于苹果,所以不能说,我马上就会理解,并尊重他。但这不影响我把他作为朋友啊?”
B:“但你们会因此而没办法深度沟通。”
Gotcha 了。
A:“创业者其实是很寂寞的,他其实非常希望能和同细分领域的知识精英交流,而且越细分越好。比如,假设我是做云存储的,他是做谷歌云存储的,而他是做亚马逊云存储的,这样沟通起来,就能非常听懂对方在说什么,各方面都能理解。但因为极强的保密文化,你就可能失去这些,导致你在工作这几年,失去创业需要的优质人脉。”
C:“因为久而久之,‘信息’和‘人’在你这里就死掉了。”
“可能有一种情况例外”
不过,也许有另外一种情况例外。这个例外是:由某个“苹果高层”出来创业,而且,这个人他一定必须是做非常强势的 Founder,是一个非常强 Leader 带头的团队结构。
A/B/C:“就是说,首先,他要已经成长到一个非常非常高的 Level,对行业(包括下游市场)有极强判断力。然后他说,我要做这个,我要做那个。然后他一个人,就能调动非常多资源。而早期阶段,其它人他需要的其实是能快速、凶狠执行他想法的人。”
这与以“谷歌”为代表的公司能在“网状”结构的各个点,都会有成功创业公司的爆发不太一样。
看看案例
苹果离职员工创业,目前最成功例子是 Nest,它于 2014 年初被谷歌以 32 亿美金收购。
我和我的硅谷朋友们说,我需要数据支持。所以,我们当场就查了这家公司团队结构。
结果:Nest 的 Founder/CEO 是 Tony Fadell,看下他 Background:
2004 年加入苹果,所任职位是 VP/Senior VP of iPod Division。我们说过:优秀华人硅谷一抓一大把,《但在美国科技大公司能做到 VP 级别的少之又少》,你可以侧面想象 VP 在硅谷人才级别中的意义。
事实上,Tony Fadell 在硅谷被冠以名号是“iPod 之父”。而 Nest 这家公司,被 CrunchBase 列入 Team Member 的,奇怪,真的清一色是 VP 或 VP 以下。
另一案例
Mobile Phone News 里提到的另一家较成功公司,是苹果员工 Jaron Waldman 在 2013 年左右创办的 Curbside。
这家公司去年 10 月拿了 A 轮 800 万美金,模式专注 Local Delivery,在加州小有名气:用户可以通过一个 App,直接从百货店买东西,然后快速在零售店铺门口取,避免到物理店购物、排队结账等麻烦。
这也是美国目前在 On-Demand 模式方面投融资风起云涌的一个代表。而其 Team Member 结构:除 Jaron Waldman 是 Founder/CEO 外,还有另一个 Founder,叫 Denis Laprise,不在上述说的“例外”内。
有意思的是,我朋友们告诉我:这个人其实有点“特殊”:
他本身不是苹果老兵。最开始,他做了个叫 Placebase 的公司,从公司名可以看出:和地图相关。然后,这家公司被苹果收购,并由这个人组队,开发了苹果地图。但苹果地图发布后,反响不是特别好,具体苹果是怎么和谷歌在地图业战斗失利的,大家可以看我们之前写的文章《微信模式可能被什么模式攻破?》。之后,Jaron Waldman 慢慢也就离开。
即:他不算是苹果文化的代表人物。
其它
1)苹果离职员工创办较成功公司中,其实还有个阅读器项目 Flipboard,它在 2013 年获得 C 轮 5000 万美金融资。我去年听到的说法:这个项目发展不是很好,当然,极可能和项目所处行业有关。另外,Flipboard 团队结构(CrunchBase 资料上仅有一位 Co-Founder,Title 只是:Senior iPhone Software Engineer)和内部故事到底怎么样,我们不清楚,所以没列入参考。
2)我得强调一下,写这个文章只是觉得话题好玩,这里真没有好坏对错,其实,所有事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种“一刀切”的经验是非常不可信的。苹果文化会有它各方面因素,比如乔布斯作为 Founder 的“个人”判断力实在太强;再比如保密文化,硬件不像软件,非常容易被复制,而软件业即使被复制,比较级意义上讲,一点关系都没有。
实际上,谷歌恨不得把它所有东西都“给”你。因为软件业能迅速圈起用户,我有那么多用户,这些用户天然就是“竞争壁垒”,与此同时越多用户群使用,也会越快构建起用户壁垒和生态壁垒;
3)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包括我在朋友圈转发的旁白。很有意思:我一个朋友最近和我谈到他作为创业者对创业项目“选择”的理解,他说:1,这件事是否能做起来;2,这件事是否能由“你”做起来。我觉得是很棒的 Point。其实一个创业者,尤其是第一次创业的创业者,创业方向容易选择与自己知识结构和资源匹配领域,而硬件领域有点特殊,要搞出一个惊天动地的“大东西”并不容易,需要对上下游产业链的资源和控制力。
这也和上次我一位好朋友和我谈到他的观点相关,他曾经历 Facebook 崛起:“企业级应用其实真的对创始人行业资源要求很高,所以你会看到:美国消费级领域产品,经常由极其年轻的人凭借产品驱动拉动整个市场,但企业级项目,需要太强行业资源,刚刚毕业的小年轻有再好的产品感觉,也很难推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