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沉寂许久的柴静带着她的《穹顶之下》突然而至,无论是支持她还是反对她,《穹顶之下》都是一部值得一看的作品。至少在这部片子之后,许多人能对雾霾有更深的认识,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转几个类似“人生最远的距离,就是站在你的面前却看不见你”的段子。身为法律人的巴人对片子中所罗列的各种数据走眼不走心,只知道雾霾很严重,可其中所出现的一些法律法规问题却让人深思。

法律是什么?在我们所学的法理学书中写着法律是调整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它具有规范性,指引性和强制性等作用。“如果环保部门能够去执法,去抓那些造假车辆的话,我保证第二天就生产真的。”然而这就是片中给我们呈现的现实中的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法规完全没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把人们的行为指引向相反的方向,那这样的法律还是法律吗?
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不能让人信仰?不仅因为我们许多法律只是法律条文库中的法律,而非生活中的法律,更在于许多法律制定出来就是让人违反的。法律划定了一条红线告诫人们不要碰,同时执法者又告诉人们多种绕过红线的方式,这样的法律更形同虚设,严重损害法律的威严,这样的法律又怎能让人信仰。法律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却又最怕国家公权力的任性。如果法律是法律,权力是权力,权力的行使超出法律的框架而伤及到人们的权利,还大义凛然以国之名,以人民之名,法律如此又被践踏成什么样子?
个人的违法伤害的可能只是相对的个体,而立法者的立法不公却可能是对全社会的伤害。诚然,许多法律规定都是综合成本与效益而做出的选择,尤其是在制定行业标准领域,没有一项标准不是利益衡量的结果。法律规定需与国情民情相适应自是很好的托词,但善良的法律永远应该是保证社会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法律是全体社会人多数人意志的集中反映,而不是某人、某个团体的利益诉求。少数的规则制定者习惯于把自己摆得太高,而忽视众人的声音,以自以为英明的方式替所有人做决定,而且总要形成一套理论来让人们相信这个决定不容置喙就是最佳的决定。
《穹顶之下》既揭示了雾霾是什么,怎么解决,也在一定程度上告诉了我们法律有缺陷,正义有成本。
在人们眼中,正义就是正义,正义是道德的必然诉求,为了正义就应该不计成本。自然,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有坚守正义的心,但人是社会人也是经济人,个人所做的选择都是利益衡量后所做的对自己相对有利的选择。在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简易案件中,当你劝说当事人双方完全可以协商处理,不必走费时费力的司法程序时,他们告诉你他们就是要诉讼,就是看不惯对方一定要出一口气,有限的司法资源有多少就消耗在理顺当事人的那口气上。
法律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有人把法律当成工具,有人把法律当成信仰,有人把法律当成空气,还有人把法律当笑话。不管人们把法律当成什么,至少都应该懂一点法律,就像我们只有了解什么是雾霾,知道了雾霾的危害,才不会在雾霾天里无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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