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快的何以再次“卖萌”


   一个月前突然宣布终止“内战”选择“合并”的滴滴快的,17日抢在交通部之前,发布了《互联网专车服务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标准》(以下简称“专车标准”)。

  交通部有关官员就此强调:该“标准”并非政府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而是企业标准。该官员特别强调,交通部正在制订针对专车管理的行政规章,一旦发布后,各地将依据此制定实施细则。

  在前不久的全国两会上,交通部长杨传堂曾在团组讨论时撂下“私家车永不许当专车”的“狠话”。针对滴滴快的抢先发布企业级别的“专车标准”,交能部官员的表态虽说相对温柔,但意思与杨传堂此前撂下的“狠话”并无二致。而颇为有趣的事,滴滴快的所公布的“专车标准”,依然通篇回避了其对“私车”的态度,而这恰恰是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且交通部决不妥协的要害之所在。

  由于今年元月滴滴怂恿私家车以专车名义上路营运,上海交管执法部门约谈滴滴却被滴滴放了“鸽子”(滴滴非常失策)的阴影迄今未消,闻滴滴快发布“专车标准”,上海交管执法部门亦在通过《解放日报》,再次重申了“鼓励创新但必须依法合规”的监管原则。而从今年元旦起,根据去年年底发布的《上海市出租汽车预约调度服务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款,滴滴快的等事实上的第三方运营商,如果将私家车纳入专车运营平台,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3万至10万元罚款。另据上海市交通委公开揭露:“全市眼下仅有36家正规汽车租赁公司,没有一家跟滴滴专车签订过‘合作协议’,因此本市滴滴专车大多数是没有营运资质的,就是俗称的‘黑车’。专车存在偷税漏税问题,而且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全国两会上,交通部长杨传堂敢于撂下“私家车永不许当专车”之“狠话”,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政府态度,而决非一时意气用事脱口出。对照现有交通管理法规及税收法规,试图以互联网创新包括最新的“互联网+”之名义,把私家车纳入所谓“专车”范畴,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公开运行,在四中全会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习式新氛围”下,肯定行不通。

  不容否定,滴滴快的打车软件可视为互联网创新试图利用出租车“半垄断经营”广遭舆论诟病之民怨,开拓出一个崭新的“专车市场”来赢取滚滚财源。滴滴与快的都是“新商人”,谋求赢利本不为错。但问题抑或困惑在于,滴滴快的之类的互联网创新精英团队,手头并没有掌握任何专车资源。如果只把自身开发并不断升级的滴滴快的打车软件,嫁接于合法的汽车租赁公司赚取点可怜巴巴的“软件使用费”,不光滴滴快的极不甘心,而且还直接受制于汽车租赁公司。反之,若直接投资购车,然后组建专车运营公司“直接经营”,第一,滴滴快的虽说前期“内斗”时烧钱比谁都狠,但却没有大量购车的经济实力。何况,在上海这类大城市,汽车租凭公司早已呈现为供大于求状况。

  无奈于“正反两道“都难以走通,惟一可行的,似乎只有利用互联网应用创新之名头,“收编”私家车组建“专车公司”,方可做成“小成本大收益”之买卖。尽管滴滴快的很任性,甚至还可利用社会舆论对出租车“半垄断经营”之不满,为己披上“有利于打破垄断”的光鲜外袍,可自从习大大铁腕治国理政以来,政府也越来越“任性”——毕竟,私家车载客上路一旦造成乘客和行人伤亡,这笔账该找谁来埋单并无答案。而按眼下远未改观的舆论大环境,十之八九这笔账又得算到政府头上,并再给政府扣上一只“违法怂恿私家车上路营运”的“屎盆子”。

  政府拒绝对私车运营网开一面,不光让滴滴快的做出“放鸽子”之失策之举,其背后的风投大佬们同样着急上火。众所周知。滴滴快的皆靠烧钱起家,并持续依赖投放总量令人咋舌的打车补贴,互相血拼市场份额。尽管双方市场份额(软件免费试用量)难分伯仲,但两家谁也没能实现赢利。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赢利模式,不但滴滴快的难以为继,其背后的风投大佬们可要“跺脚骂娘”了。

  援引公开资讯及数据,滴滴快的这对“老冤家”降生皆不满3年,但二者皆已四次“空手套白狼”,滴滴轻易圈获风投资金8.18亿美元,快的轻松套取风投资金7.13亿美元。而且,如此巨额的风投资金尽乎于“拱手相送”。除了阿里与腾讯,名声同样如雷贯耳的淡马锡、软银、中信产业基金、老虎环球基金等资本大鳄,均互相攀比着向滴滴和快的“送钱”,惟恐错失了“风投机会”而追悔莫及。

  风投与滴滴快团队的“创新合作”各有“美好憧憬”:如果,滴滴快的能用打车软件开道把“专车市场”做起来,在IPO今年行将由审批制改为注册制的“大好形势”下,一个全国连锁的“滴滴快的专车公司”极有可能被包装上市,皆时,风投合法套现赚个盆满钵满而“金蝉脱壳”,滴滴快的精英团队亦实现致富梦想。至于双方“套现”后二级市场中小股民怎么办——那好办,君不见证监会一向告诫股民“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不是?

  从现状看,如果私车不能纳入专车公司,滴滴快的几乎没有其它赢利模式可以借用。果如是,双方的“美好憧憬”越往后拖,实现的希望就越渺茫。如果笔者的上述观察和看法大体可以成立,一个月前滴滴快的突然宣布“合并”,除了双方无限度烧钱已透支了各自“体力”之外,很可能是风投大佬们通过不同方式对滴滴快的施压之结果。包括抢在交通部之前发布“专车标准”,除了试图重新唤起舆论的同情与支持,很大程度上也与风投大佬们越来越不“耐烦”有关吧。可叹,这一次,媒体和舆论似乎对继续热炒“专车标准”兴致索然。

  揭示和剖析滴滴快的及风投大佬们目前面临的尴尬,并非笔者撰写本短文之初衷。在“互联网+”已然风靡全国上下的当下,不管是已有创新业绩的“再创新者”还是跃跃欲试的草根“新创客”,都得理性正视和面对若干不容回避之问题:

  创新之前务必研究法律允许之边界在哪里,这条边界看似无形,可当监管者亮出剑来时,它却是真实可触摸的。

  无论是阿里腾讯这样的创新“老江湖”,抑或淡马锡那样的资本“大鳄”,手里虽然不差钱,但差上一截的,是“互联网+”时代发现、甄别、拿捏、把握、驾驭网络衍生服务新品种和新业态和的精确度。

  尽管政府启动了“互联网+”行动计划,但有了这个行动计划的支持,创新成功的几率也不可能陡然升高。创新创业诚可贵,量力而行、适合自己、留有余地不可少。

  成则英雄败则寇,互联网极势利,不认过往只认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