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GDP分配中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这种不合理现象的产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总体上看,可归纳为以下因素:
(一)分配方式多元化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计划经济时代,工资成为城市居民取得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除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参与GDP分配之外,资源、土地、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开始参与GDP分配。由于居民之间存在劳动能力上的差异、存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差异,在按劳分配原则下,居民之间以工资为表现形式的收入水平存在很大差异。就资源、土地、技术、资金、管理这些新增的参与GDP分配主体而言,由于资源、土地、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分布于少数社会阶层,这些少数社会阶层凭借上述生产要素在GDP分配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由此导致了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体制及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社会各成员对于资源、土地、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取得机会是不均等的,在国有企业转机换制过程中,其中还存在一批通过违法或投机渠道获取这些生产要素的行为,其一方面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居民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加剧了国有资产流失。从资源、土地、技术、资金、管理、劳动在GDP中分配比重来看,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在此期间,资源、资金、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在GDP分配中所占比重较高,而占中国人口多数的劳动力以工资形式取得的收入在GDP分配中所占比重较低,这种由经济发展阶段所导致的生产要素在GDP分配上的差异,进一步拉大了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使中国在GDP分配上存在两极分化现象。
(二)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片面追求效率、忽视公平,形成了新的分配不公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分配领域实行的重要原则,毫无疑问,这一分配原则在改革初期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令人遗憾的是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市场对于“效率”的理解出现了严重偏差,将经济效率与“金钱”完全等同起来。由于将经济效率与“金钱”等同,在此思想指导下,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国企改革以“减员增效、减负”为切入点,进行了全方位的职工下岗分流,其一方面造成了大量技术人员流失,另一方面将正式产业工人推向社会,使社会失业人口剧增,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同样,在追求效率思想指导下,一些本来由企业或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如医疗、养老、教育等职能转由职工个人承担,使多数职工在收入缩减同时,支出却进一步增加,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贫富差距。目前,住房、教育、医疗已成为压在低收入居民身上的三座大山。从农村市场来看,我国经历八十年代惠农政策之后,九十年代初在农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向下,农业产品市场价格明显走低,与此同时,一些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市场化以后,却大幅上扬。粮食价格在低位运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高位运行使农民收入不能得到大幅提高,而教育、医疗费用市场化改革则进一步加大了农民支出负担。自九十年代以后,农民在收支上出现的上述不利变化,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令人欣慰的是本届政府充分重视农民问题,免除了农业税,增加了种粮补贴,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限制了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
(三)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贫富两极分化
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资源、资金成为推动GDP增长的主要因素,由此导致了在GDP分配中,资源、资金成为GDP分配主体。由于资源、资金主要分布于国家、单位(泛指国企及其它所制企业)或少数居民个人手中,资源、资金在GDP分配中占主导地位的结果使国家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使部分拥有资源、资金的企业主快速致富,而对于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而言,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其以工资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收入在GDP分配中所占比重严重偏低。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再分配职能也是削弱的,理论上而言,在国家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同时,国家财政完全可以通过再分配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然而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由于过分迷信GDP,我国近年在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背景下,财政支出绝大部分都用于基建投资、用于刺激出口,而用于民生项目如文教科卫等比重仍然很低,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再分配职能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