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二十年发展之我见(上)
墓地是人们认知“世界”与人类生命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特殊实物形式。心中“世界”怎样,墓地就应当怎样。
迄今为止,哲学家对“世界”的概念存在两种不同认知。
在以康德为主要代表的“世界”概念中,世界是“整体世界”的。存在两种认知的对象:一种是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感官经验到的、有限的、受条件制约的“现象”;另一种是超感觉经验的、无限的、无条件的“自在之物”。“自在之物”包括作为主观上的最高统一体的“灵魂”、作为客观上的最高统一体的“世界”或“宇宙”、作为主客观上的最高统一体的“上帝”或“道”。
从“整体世界”概念看墓地, 墓地不仅是人类物质生命的归宿地,还应当是人类之“灵魂”在“世界” 或“宇宙”和“上帝”或“道”的环境中存在状态的起始地,墓地的功能无疑是“整体世界”的。
在这种世界观范导下,人们在墓地中展开的种种精神性活动便成为向更高级生命存在领域进行追求的一种积极努力。虽然人类生命在进入墓地之后的信息至今尚无法运用实在性、实体性、因果性和必然性去确认,但是,未被认知并不代表不可能被认知,虽然对于置身于“世界”之内的人类存在永远不可能被认知的对象。
对持“整体世界”观的人们而言,墓地是现实与超验并存的, 它的高级的功能更着重于开启人类生命在“整体世界”之中无限运动的状态。
汉民族讲究生死并重,对“世界”概念的传统认知是“整体世界”的,但是,为何我们在生活中没看到过在“整体世界”观范导下的墓地呢?
另一种是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世界”概念--“周围世界”。这种概念所指称的世界,是指作为“人之存在”的“此在”在日常生存活动中与之来往的“周围世界”,也包括在日常生存活动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以感觉经验为媒介的精神的世界,但是康德“世界”概念中的“自在之物”则被排斥在外了。
从“周围世界”观来看墓地,人死如灯灭,死者生前与社会建构的一切关系都将因为其本体的消亡而不再存在,墓地只是一个活人处置与之有某种社会关系的人之遗体残骸的地方。墓地中的遗体或许是一种血缘关系的历史传承之证明,或许是作为一种历史发展的实物证明而与“周围世界”构成某种社会意义上的关系。
墓地之于广大“此在”的人生存在“已属”的特殊价值么?在1961年的一次演讲中,海德格尔被问到人们如何重归真实的时候,他很简洁而风趣地回答说,我们只需要在墓地里多呆会儿。意思很明白,墓地对于活着的人们的心灵拯救的意义特殊价值就在于它能让我们接纳人生的虚无和存在的短暂,抛弃“自我中心”,克服“被抛弃感”。
墓地能够拯救我们:死亡是必然的、已属的, 而“向死而生”是通向真正的生活的唯一之路。在路上,我们不能忘记活在“此在”之中;不能忘记与“周围世界”的万物相互关联;不要忘记活着就要争取自由,为自己而活;更不能把他人活着的生命当作某种物品。
而上述的一切精神价值,对于己躺在墓地中的“人”而言,并不存在超验上的生命的意义,只是被当作一种“证据”而出现在这种语境之中。
很明显,在以上两种“世界”的概念中,“周围世界”只是“整体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两个“世界”永远不可能完全重叠。当然对人来说,实存的世界乃生存所压的“周围世界”,因为它是能够运用实在性、实体性、因果性和必然性去确认的世界。所以,海德格尔才说:“我们通过对周围世界内最切近地照面的存在者作存在论的阐明这一过程去寻找周围世界之为世界。”
以上对“世界”概念的理解无疑都是西方哲学的,西方哲学是从西方宗教中演化出来的,在西方浓厚的宗教氛围之中,人之下葬与结婚都是具有相同价值和宗教意义的人生大事。这种在“整体世界”观中建构的信仰文化中不仅体现在婚礼的仪式上,也自然延伸到了墓地文化之中。
可以肯定的说,在以基督教文化为主流信仰的西方,墓地主要是“整体世界”的,首先是哲学的、宗教的,神性的,然后才是现实的。也正因为如此,哈佛大学的课程设置中“公墓”学科与中国大陆民政校开设的关于公墓的有关课程内容首先在世界观的认知上就不在同一个平面上。
中国大陆现有城市经营性社会公共墓地约4000座,其中不足50%的部分由政府审批、民间投资兴建。政府在准入审批时,并没有把兴建的是一座怎样的世界观范导下的公墓纳入审核的范畴。正因为这种精神向度掌控上的缺失, 中国大陆公墓业近三十多来一直在寻找行业的精神归属,在企图解决产品与文化的冲突,顾不上为社会文明和进步提供精神性产品和服务,这是中国大陆城市经营性公墓业产品和文化发展的瓶颈,我认为。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中国大陆政府首次向社会民营资本部份开放墓地开发项目,中国大陆公墓行业也从此正式登上了社会的综合舞台。
政府主持兴建城市公墓的基本目的是为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在节约土地、保障一定的容积率的原则下,满足社会公众现实的殡葬需求,并满足社会公众孝亲祭祖的社会伦理需求。这种行为在意识形态上是以官方意识形态为主的,而这种官方意识形态可以简化为公墓的安葬对象不是汉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神性的、社会性身体的遗骸,而是现代社会的物质的、个人的身体的遗骸。这种公墓的本身不具有形而上学的意义和宗教性。
在这个时期内,全国各大城市都相继批准兴建了一大批由大陆民企资本或境外资本(主要是港澳台资本)投资的经营性公墓。这些公墓进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以后,在规范城市居民的殡葬行为、提升城市居民的依法安葬的意识、解决各地殡仪馆骨灰的积压、提升城市居民人生的整体幸福感、保障城市发展的有序性等诸多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也得到了相应的利润回报。
同时,它们在公墓的建设营销理念上存在的皇陵化倾向又让它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成为了阻碍了自身发展瓶颈。“大”而“过”的建筑和高贵的售价,并没有得到广大城市居民的认可,反而让人望而生畏与却步。在服务对象上,客观上没有与官方的初衷契合,且在一定程度上引出了特殊行业在意识形态方面的系列矛盾,在活跃了殡葬市场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管理的成本。
这些首批上市服务的公墓在选址上十分看重中国传统风水文化,千方百计与历史上的帝王达官的墓地扯上关系。在风水格局、建筑风格和建筑物配置序列上仿效明清两代的帝王陵寝:坐北朝南、中轴线设计;仿古建筑风格大牌楼山门、中心广场、神道、祭坛、大殿等;其间或掺透些佛教的地藏王殿、观世音殿,也有道教的玉皇大帝、儒家的孔圣人之类;墓区则以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为中心点向四周或两翼展开,并以此作为墓位价格的定价重要依据之一。
步入这些公墓,仿佛时光倒流五百年:高门深院、重檐碧瓦;门外石狮镇兽,门内献殿,祭坛;神道两侧石像生、华表、石碑、四边高墙辟门;陵区广植高大松柏:庄严中暗含威压,华丽中渗透阴森,神秘中传递出凝重。
皇陵化的公墓设计与建造理念反映出怎样的世界观呢?
首先,从建筑形式和序列的配置所建构起来的场景上看,它们的理念与海德格尔的“周围世界”是明显的区别大于一定的联系的。
所谓有一定联系是指它们都是“周围世界”的影象。其次,在这个皇陵化的公墓世界里的“主神”不是超自然的力量,而是多神中的主神崇拜模式中的被人为赋予了最高统治力、存在于我们周围世界的、可知可感的“君父神权”之代表。所谓有明显的区别是指这个皇陵化公墓的“周围世界”是一个过了气的“周围世界”,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周围世界”,同时,这个神所代表的“君父神权”正在被高速发展的社会文明所逐渐遗弃,并不能满足现代城市居民对生命的中国式认知和愿望。
“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终始一也”是汉民族殡葬观,“大象其生”、“生死一体化” 也是汉民族对墓地建造格局的基本原则。
中国古代帝王陵寝建筑,是根据中国传统文化“生死一体化”、“事死如事生”的传统文化的礼教观念营建的。在满足最基本的安葬功能之外,它所表现的整个场境与使用者生活的时代相一致,依照“大象其生”的原则,同时,它又具有强烈的政治:体现王权的至高无上,象征了王权的不可侵犯,万世长存。所以,古代帝王陵寝大都以崇高、雄伟、恢宏、混茫、沉重、深郁作为寝墓建筑的特征。它是中国古代等级制度在殡葬文化中最形象的表现。虽然它们从建筑艺术上代表着汉民族陵寝文化的最高成就,但它从并不代表民众的“周围世界”,更是普通公众不敢潜越的敬畏之地。
从孔子合葬其父母、营造有明确标志的墓地以来,墓地的环境和样式不仅是社会治乱的反映、人伦道德的描述,更代表着人们对未来的一种精神祈许。
墓地既是世间生活的缩影,更是人们心灵世界里对生后生活场境的构想,并成为人们认知人类生命本质的一种特殊的精神符号。
现代中国科技高速发展,世界文化相互融入,现代中国城市,四处洋溢着现代社会文明的气息,充满着勃然生机,建筑造型千姿百态,各领风骚。简约明快,独特经济,己成为当今时代建筑物追求的主流风格。生,在活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生活场景之中,死,葬于古代帝王郁闷孤寂氛围之内,这是现代人希望的生活场景么?我认为肯定不是。
第二、公墓设计与建造的皇陵化的直接结果之一是把现实社会中的政治等级制度和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在现代公墓中得到了形象的展现。有社会政治地位或经济地位者便可以在此墓地中再择风水龙穴,营造豪华墓地。墓地它除了满足着购卖者安葬逝者的基本功能和“入土为安”的习俗外,更重要的是它还满足了购卖者的炫耀、攀比的心理需求、权利心理等,并成为一个家庭、家族、团体、权利心理在现实世界中的拥有的社会权力和经济实力的象征物。从这个角度上看,皇陵化的公墓设计与建造理念是与现代社会的现实生活状态相一致的,它确实不是“整体世界”观的产物,而是等级社会在另一个领域里的缩影。而这种缩影对汉民族整体的心理卫生和人格发展都是极其非正能量的。
第三、从它们的服务受众和产品的售价上看,它们只能为不超过有殡葬实际需求的总数的20%的城市居民服务,皇陵化的公墓的墓位成为了殡葬消费的奢侈品。在建筑上“大”而“过”的风格,占用了大量资金,墓位上分摊了大量的综合开发成本和开发商追求的特殊行业的利润回报,这就让它在消费对象上把广大的城市居民拒斥在了大门之外。在社会公众墓地的名称之下,皇陵化的公墓变成了部分有权有钱的人的私家墓园,它崇尚的是一种终极不平等,它加深的是贫富之间的对立情绪,甚至为社会的长治久安设置了一种潜在的隐患。在带给“周围世界”是一种生后世界的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的认知的同时,它却丝毫不意味它能够对逝者生命本身提供特殊的精神性的关怀,而只是在形式上把权瘾财迷从现实生活 “过”到了墓地之中。在客观上,它们在特殊领域区内对生命进行了的再次等级划分。
当然,在有权有钱就可以“任性”的社会语境中,在公墓中择风水龙穴,造豪华大墓是件即使违规也不犯法的事,何况殡葬法规除城市居民生后强制火化外,其它也是风一阵雨一阵的。在“孝德”文化的口号之下,人们也多是投去羡慕的眼光。
但是,我们也须明白,汉民族讲的孝德文化是建立在康德式的“世界”概念的基础上的,不存在超越界的生命,否定“天人合一”的宇宙人生观,汉民族的孝德文化就失去了终极的归因。
孝是一种因果,尽孝而得孝,不仅是一种礼,更是一种宇宙生命现象。这种孝行孝德会在宇宙中形成一种能量而传递,这种传递直接关乎人在世间的命运。所以,汉人总是把孝与个人命运联系在一起的,这是汉人对“整体世界”的一种认知。
在“孝德”文化的荫庇之下的豪华大墓是否能孝感天地、荫庇子孙呢?我看还得看它的建构理念了,若只是彰显一种现实的“任性”,那它就只是一种土豪式的“任性”,与死者无关,与超越界也无关。
今年也许是豪华大墓的流行年,有权有钱的人可以借助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口号,在网络流行“有钱就这么任性”的价值观下,在墓地上“疯”一把。
我还是坚持二十年前我从业时的理念:墓地是人和“神”之生命共享的空间,如果把自己不知的一概视为不存在,如果认为“神”不存在,超自然的因果不存在,灵魂不存在,那么,“天堂”和“地狱”都不存在,墓地也不存在,建豪华大墓的价值就只剩下,“有钱难买我愿意”的肤浅的“任性”。这可是一个很可怕的信号。
第四、从满足人类永恒需求和归宿需求的角度上看,在这种以君王为神、圣人为神、祖宗为神的充满感性认知的民间信仰背景下,定然缺乏对生命永恒需求和归宿需求的理性世界环境,所以它满足的只是极少部份人对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上的希望永恒的心理需求,而不是逝者生命永恒的精神需求。至于归宿的需求,墓位使用权20年的不可能与归宿需求吻合,从精神归属上看,当逝者骨灰只是一件“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时候,它已经从根本上丧失了精神性,故这个永恒的需求和归宿的需求的满足对于逝者本身是不存在。
哲学家认为死亡的意义之一在于让人类生命重归平等。如果在这种公墓中找寻生命平等的现象,那么,可从三个方面去找出一些根据:1、基本是骨灰安葬。大陆没有任何被划为火化区的城市居民能享受遗体安葬的特权(在沿海地区的华侨公墓中,能享受遗体安葬的也都是非大陆的城市居民,这也成为部分人要努力变换身份成为归国华侨的原因之一。);2、安放骨灰盒的地下部份的结构都基本一致,并无什么特殊设计与制作;3、有关逝者本体的永恒需求与归宿需求等方面的精神性的部份几乎不在具体的墓位产品的设计和建造的范围之内。
总之,我认为现代公墓皇陵化是不合时宜的,它的调整是必须和必然的。它的调整不应当是单纯的设计理念的调整,而应当是一种世界的概念和世界观的调整。(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