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说中国存在县际经济竞争,在招商、吸引投资发展经济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由此畅言政府主导投资之利。政府对生产资源的掌握基本上源自中国土地制度为政府所有造成的,这成为政府可以扩大投资的条件,但这并不能作为收入分配的基础,简而言之是为了促进公平。这种矛盾的存在引人思考。
首先,政府投资是否侵犯了居民利益,比如环境污染、土地征用造成强拆等,即便不是如此,政府大事投资是否也抢占了民众致富的选择。在土地、资本和劳动力一定的前提下,投资方式影响了劳动力和资本的流向,经济活动均为逐利的,个人并不在意从总体上优化收益。
再者,政府主导投资造就的大政府在各个领域增强了它的影响力,就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方式和质量会有所限制,从观念上确立合理性。资本的雄厚也会使得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成为无关宏旨的考量。但相应的,将减少对私有投资的激励。
上述两方面均显示出一种叠加效应,即政府投资扩张无法获得即时的回报,私人领域投资减少则意味着税基的萎缩,如果财政收入达不到继续支持业已存在的投资的水平将影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投资意味着资本收益,这一点则会影响货币政策的取向,也会造成偏离常情的通货膨胀。
在另一方面看,政府投资若以招商引资实现则需要投资主体具有雄厚的财力,若以财政投入则需要一定支出,究其实际情况看,此举导致了信贷的膨胀。投资以企业的形式完成,所以以土地收益作为抵押,而这造成的政府债务成为影响未来发展的包袱。张五常说经济危机若爆发必定有信贷膨胀作铺垫,银行呆坏账陡增使之资不抵债成为导火索。在中国现行制度框架下,政府投资本身就意味着信贷,综合前述,又意味着财税的减少,此二者之合力对经济的影响甚为明显,但正是因为政府对经济资源的所有形式又使之处于隐晦的状态。
第三,土地是政府投资的载体,因此这就造成了它发挥作用的限制,而且一旦用作某一用途便覆水难收,其收益几何如何预期呢?挪移或者改变的余地实在有限而且需要一个往返、论证的过程,这本身是不可持续的。“天下国家之事,败于小人者十一,败于君子者十九”,即是说政府投资若失败则影响巨大,造成的损失难以经济常规考量,还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即人们出让一部分权利或者寄予一种收益的期待如果不能达成,人们的观念将发生变化。当然,重要的是投资带来的收益期待也会推动物价上涨,如果投资失败则会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总之,若将国家视为商场,总有人去楼空的时候;将国家视为工厂,总有财尽人散的时候;甚或将国家视为倒买倒卖的交易所,总有物质和精神双输的时候。若土地无从向科技、金融资本转化,岂不是信贷的另一种展现形式吗?投资也是分等级的,政府应该理性选择投资的级别以促进社会经济的理性。一个国家的发展最终是靠人们的创造力、信仰和厚植它们的制度,再者,政府投资意味着权利转让,应保证没有利益的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