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工商开展保“郎”行动


平昌工商开展保“郎”行动

 

维护健康有序市场经济发展,有效保护“郎”(贵宾郎)文化知识产权及其质的保证进入市场,四川省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笔山工商所与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打击假冒办公室工作人员一道在其管辖范围内开展其专项维权活动。

616,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打击假冒办公室投诉函称: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区内(制、售假、仿冒)假冒贵宾郎酒,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和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要求其贵单位维权。

活动中,笔山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打击假冒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该管辖区内一镇二社区三乡超市、商场、酒业专卖店、大中小餐饮进行一次地毯式开展(制、售假、仿冒)假冒“郎”(贵宾郎)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过程中,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打击假冒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工商执法人员一道将正品贵宾郎向经营者及消费者进行演示、温馨提示,在购买“郎”(贵宾郎)酒时请认真按以下方式进行鉴别:1、该瓶装酒其盖顶端标注的生产日期是使用激光标注,而不是采用喷码,使用激光标注则色泽较深,采用喷码标注则色泽较为暗淡;2、其瓶装酒的盖边缘一侧贴有“郎贵宾郎”字样,紧贴贵宾郎的“郎”右侧内有一条金线;3、在其金线内瓶盖有凹凸手感;4、整件装内的合格证纸张光滑,其检验员与装箱员处都是用激光标注,而不是使用喷码,使用喷码标注的则用手轻微摸搽会褪色;5、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称“原则上不再次使用回收其公司的瓶身,故,整件装酒中的瓶身文字、图案等均不会暗淡无光泽,整件规格为24瓶装,其24瓶身底部的数字与英文均为一致”。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对4家涉嫌(制、售假、仿冒)假冒“郎”(贵宾郎)的经营业主的未售完商品38瓶贵宾郎酒依法暂扣,将立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