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赐企业家做“老大”很荒谬


这些年,各地政府重视企业家是显而易见的,派出专人到各地招商引资,把企业家捧为座上宾,有求必应,优待有加。某省的省领导更是提出了“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口号。我个人认为:政府不应该称企业家为“老大”,政府报着赏赐的心态捧企业家做“老大”,证明政府仍然把自己当“老大”。

 

市场由千千万万的市场主体构成,企业家是极为重要的主体。企业家能将各种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并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一系列创新行为,创造源源不断的利润,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也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吸纳就业,带动经济增长。说企业家是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一种特殊资源,毫不夸张。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企业家,企业家这颗棋下活了,全盘皆活,政府重视企业家本无不厚非。大陆沿海地区比中西部经济发达,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家众多,市场要素被盘活,经济活力充分。

 

资本的天性是逐利,企业家像丛林里的猎豹,本能地追逐利润,如果不受外在约束,他们创造财富的脚步永不停息。但如果企业家得不到基本的尊重,财富得不到必要的保护,还要受到歧视、限制、打压、勒索,必然大大削弱企业家创业致富的意愿,即便企业有条件做大做强,也会满足于“小富即安”。中国古代商品经济不够发达,与政府“重农抑商”不无关系,形成鄙视商人,抑制商业,视经商为贱业的社会文化。譬如单就歧视而言,汉高祖刘邦规定,商人不准穿丝绸坐马车;唐代不许商人和官员坐在一起吃饭;明代只准商人穿绢、布,其他质地的衣服不许穿。

 

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懂得“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但政府不愿意承认企业家、商人的在市场中的作用,而是强调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各种资源要素握在政府手里,不愿意让企业家调动利用组合,而政府经营、干预市场,低效浪费,腐败丛生,导致经济发展长期滞后。相反,西方推行重商主义,为企业家投资、经营创造国内外市场,大批企业如鱼得水,应运而生;且保护私人财产被早早地写进英国《大宪章》,激励企业家不断扩大再生产,实现了国强民富。

 

中外商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让企业家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无非做好三点:一是让企业家放开手脚赚钱;二是要保护企业家赚到的钱;三是鼓励企业家用赚到的钱去赚更多的赚。这是真正的市场经济运行的不二法门,三者缺一不可。

 

客观地说,今天大陆企业家的地位日隆,成为人们崇拜的偶像,青年人追捧的“人生导师”。但是,企业家转身面对政府、官员时,又不得不低眉顺眼,小心谨慎,一副孙子状,缺少起码的平等。这是因为,浓厚的官本位政治,长期的计划经济思维烙印,扭曲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扭曲了官员和企业家的关系,政府官员喜欢以老大自居,喜欢挥舞闲不住的手,喜欢权力寻租,对企业家吃拿卡要,扼住了企业家命运的喉咙。

 

强调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就是修正长期以来被扭曲的政商关系,包括修正官员与企业家的关系。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不断修正自己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从强调物质利益在调动工人农民积极性上的重要性;到强调“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又到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将市场定位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这35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是不断地摆正政商关系,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的过程。

 

然而时至今日,政府该做什么,市场该做什么,彼此的边界在哪,在很多地方还是模糊的,越位、缺位、错位频频。政府应该在保护产权、维持宏观稳定、克服市场失灵上发挥作用,推动制度结构的变迁,其余的交给市场去做,交给企业家去做,市场和企业家会做得比政府好。

 

政府赏赐企业家做“老大”,无论观念还是行动,都是很荒谬的。如果是观念,就和把古代把商人当贱民一样,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还是将人分成三六九等的歧视性搞法。而在法治思维里,人皆平等,没有谁是“老大”,工人不是“老大”,官员不是“老大”,企业家也不是“老大”,只有法律是“老大”,没有谁可以高人一等做“老大”。如果说企业家是“老大”,并享受“老大”的特权,那么普通公民是贱民?是“老小”?活该无权?

 

如果说是行为,政府把企业家当“老大”,必然要为企业家开绿灯,赋特权,越法办事,破坏基本的社会公平和市场规则,虽然可得一时之经济发展,但对社会肌体的伤害难于估量,其结果是经济发展了,人民仍然抱怨丛生,社会不会太平。企业家靠政府优待扶持来发展产业,也会被绑架到政府、官员的经济利益战车上,好,固然大家皆好,坏,苦果企业家独吞,“老大”的下场会很悲惨。

 

而且,这种封赏别人做“老大”的行为本身,已经显示封赏者自己才是“老大”——说你是“老大”就是“老大”,说你是“贱民”就是“贱民”。被封赏的企业家是“伪老大”,一个被政府、官员扼住喉咙的企业家永远不敢以“老大”自居。退一步讲,倘若企业家真的被政府捧为“老大”,以至资本权力不受节制,对社会的伤害同样是可怕的。

 

不要束缚企业家的手脚,不要代他们做决策,不要把他们当“特保儿”,也不要尊他们为“老大”,将法律视为“老大”,为他们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就是对企业家最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