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疑?”拷问云南特警射杀访民


三大“疑?”拷问云南特警射杀访民

                   事件
  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击毙男子系依法开枪。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

疑?之一:上访民因何成了犯罪嫌疑人

目击者称,被击毙男子系一上访民。被特警射杀的一个缘由是不听劝阻,驾车送花圈堵镇政府。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的上访方式呢?缘起什么呢?据死者妻子周训娥5月18日介绍,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其夫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为此,他们不断到镇、县上访,均无果告终,且因阻挠施工滋事被镇政府行政拘留。

是这回事吗?且看新京报记者的一段采访手记。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称,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反映情况。2013年4月1日,方九书用货车堵住交通,阻拦电网施工,罗坎镇政府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方九书30天,其兄方九成被关了15天。这是行政拘留决定,不存在“关黑监狱”一说。
  周训娥证实了相关说法,并指当时“抓人”的是由罗坎镇安镇长带队。随后,方九书兄弟再度多次向县、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今年5月14日下午,方九书电话方九成,约次日趁赶集日人多到镇政府反映情况。
  当晚,方九书回家时带了个花圈,还请人写了字条:“方九成被关黑监狱”、“方九书被关黑监狱”、“见安镇长”等。兄弟俩把字条贴在货车四周,把花圈放在车内。
  5月15日8时许,方九书用这辆“120农用货车”载着方九成、周训娥开往镇政府。9时许,多名街坊看到货车停在离镇政府铁门1米远处,堵住了部分铁门。
  方九成说,镇人大主席王世朝见了他们,双方谈了半个多小时,没有发生冲突。11点多,工作人员还陪方家兄弟在办公楼附近吃饭,“方九书吃了一整碗米线。”
  据方九成介绍,饭后他俩返回镇政府继续等安镇长。大约1个多小时后,接近14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你们在镇政府门口堵车、摆花圈,这样做不对,快把花圈搬走,字条撕掉,你们的问题会帮你们解决的。”

由此可见,方九书兄弟俩趁赶集日上访镇政府,确有一种借街坊围观群众的压力,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的意图。用车堵镇政府的部分铁门,引来街坊围观,这只能算是影响了当地镇政府的公众形象,做法极端些,但没有失去理智,而用自己暴烈的极端行为妨碍镇政府公务。他们兄弟俩的不对是没有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把堵门的车开走。他们为什么不听劝阻呢?其因则是没见到安镇长,镇政府没有帮助其解决上访问题。

试想,屡屡上访无果,屡屡不给解决问题,人家能不急嘛!能不极端上访吗!

以车堵门、街坊围观,这肯定要妨碍一些公共秩序的。但有没有一些妨碍公共安全、妨碍公共交通的犯罪嫌疑呢?恐难一概而论。每每发生群体事件,很少有不妨碍公共交通、公共秩序的。如果以此为由,而论定犯罪,那么围观现场的人,都可能沦为犯罪嫌疑人。因为如果没众人围观,又怎能妨碍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呢!

追根求源,众人为何围观,其根不还是在镇政府不给人解决上访问题吗?

云南镇雄警方又是怎么做的呢?以犯罪嫌疑人论处,以手铐铐人,以枪打人。

疑?之二:维持秩序,特警该不该把人射杀?

围绕方九书的死亡,官方与目击者各执一词,争议颇大。

官方的说法:制止有效犯罪,保障群众安全,系依法开枪。

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王英国科长称,警察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由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报告结论初步形成:被毙男子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警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开枪。

案发当晚,昭通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赵女士称,经调查,出警民警先是鸣枪警告,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开枪击毙疑犯,民警的行为符合我国警察使用武器的有关规定。

新京报记者在镇雄采访了解到,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方九书被击毙前并未“蓄意伤害赶集群众”,他向试图控制其行为的特警挥舞了一下马刀后即放下,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然后发动货车试图慢速离开,而且他被枪击前并没有开车撞人。

现在的疑团是到底是谁在遮遮掩掩、公开说谎?如果像目击者人群所言,并未蓄意伤害赶集群众,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又谈何犯罪嫌疑,又谈何危害公共安全,又谈何用警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像官方所言,则方九书犯罪嫌疑成立,当街射杀系依法开枪。

到底相信谁呢?真相又是什么?

疑?之三:出警维稳,到底谁在说谎?

关于出警的缘由,有两种对立的说法。据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

多名目击者则向记者称,三名受伤群众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据目击者王欣悦介绍,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向左拐,轻轻蹭了下左侧的摩托车,摩托车上的男子倒地,右腿被摩托车压住受了轻伤。另一名受伤女子叫胡庆芝,在集市上摆摊卖菜。据她说,方九书的车子失控后蹭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撞翻了一块摆摊用的小木板,木板打在她脚上。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表示,“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
  从方九书与特警的对峙上看,特警抓捕,方开车逃离;特警开枪,方伤痛驾车失控伤及无辜群众。假如特警不抓人、不开枪,而是维持秩序,让方等见安镇长,又怎能闹出这一档子事呢!

方九书被射杀,特警的制止行为是不是依法过度了呢?还是看一看我们特警开枪的缘由及经过吧。

站在镇政府门口的陈守奎看到方九书和方九成慢慢走向车子,警察把他们包围。“方九成站在车右侧撕花圈上的字条‘见安镇长’,刚撕了一张,两名警察就用手铐铐住他,把他带到警车上。站在车前的方九书见状马上跳到车驾驶座上”。
  站在车左侧后方4米远的管玉春看到方九书爬上车后,两名特警上前拉扯他,他从驾驶座旁边拿出一把约50厘米的马刀向空中扬了一下,又立即放在座位旁边。然后方九书迅速把车门关上并启动车,车缓慢向前滑行。接着,特警鸣枪、打破轮胎、射击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发射了12发子弹。对此,管玉春说,对天鸣枪后几秒,她看到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一个特警拿起摆摊用的小板凳,把车窗玻璃敲碎,双手持枪,把枪伸进车窗内,直接朝里面开了三枪。小板凳还挂在车窗上。”
  特警如此反应,是不是过度了呢?
  熊涛表示,特警主观上肯定没有要将方九书击毙的想法,但特警没有其他办法制止其开车,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警察开枪的行为是否合法,会由检察院调查得出结论,最后以检察院的结论为准,不能群众说了算,也不会由警方说了算。”
  熊涛还认为,民警在警示无效的情况下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也是为了制止方九书,并不是为将他击毙。驾驶室位置比较高,警察看不清楚方九书的具体位置,不存在故意将他击毙的说法。
  从上面对峙过程上看,阻止方九书的逃离,未必非要射杀。方九书与围观街坊有仇吗?没有。想蓄意开车撞围观街坊吗?不想。既然如此,又谈何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此为由而射杀,很难成立。

以上就是新京报记者对整个事件原委的回顾与还原。

相信谁呢?官方的自辩,记者的抹黑,还是目击者的陈述?

如果真的像记者还原的那样,笔者真想拷问的是:
当街击毙:犯罪嫌疑人还是维权上访民?

到底信谁:官方解读还是目击者陈述?

射杀访民:党国的英雄还是官府的鹰犬?

特战武勇:有种上钓岛耍耍去,拿日越菲人练练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