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老板想要什么样的政治身份?
2014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作为社会财富创造者的民营企业家有哪些期望?日前,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柳传志接受了《中国企业报》记者的独家专访。他提出,民营企业家有三点具体期望:一是需要明确的政治身份,二是私有财产保护,三是有明确的市场规则。(2014年02月25日中国企业报)
柳传志究竟想要给民营企业家争取什么样的政治身份,他说没有说;柳传志究竟是想要让哪些类型的民营企业家拥有一定的政治身份,他也没有说。而究竟什么样的身份才算是政治身份,笔者查阅了很多资料也未有明确的答案,仅仅只是有人将其概括为“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亦或是片面理解为“政治面貌”而已。
但在2012年上海市奉贤区委曾下发的《关于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他们将全国、市和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企联理事、青联委员和科协委员等七种对象,列入了有“政治身份”的范围,并要求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工会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设若说柳传志“应给民营企业家一个明确的政治身份”的这番话,正好说出了一些民企老板的心声的话,那么湖南太子奶集团创始人李纯途的想法就比比柳传志更加前卫、更加激进了,他不仅认为应该让优秀民企老板走进政治舞台、参与政治经济决策,甚至还建议“从国务院开始设一个由民营企业家担任的专职副总理,部、省、市、县各留一个副职,让民营企业家协助管理党和国家经济大事。”
亦或是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家的创富能力让人们羡慕不已;亦或是民营企业家对社会的贡献,已经赢得了人们的尊重。总之民营企业家在“扎堆儿”呼吁和寻求政治身份的过程中,“富而优则仕”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常态——既是企业老板、又在人大政协或者在政府中谋有职位的现象几乎遍地都是。更为突出的是,不少的企业经营者还把具有一定的“政治身份”看成理所当然,没有获得就认为是不正常、很没面子,甚至以此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
我们承认,民营企业家在社会财富积累的过程中确实做出了不小的贡献;我们也承认,政治本身就是一项需要大量财富投资的行业。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富与政治之间就没有界限,也不等同于公权就可以拿来做交易。企业家参政议政,说的好听点,是为了代表自己所在的企业家阶层,在政治领域中寻求符合企业家利益更广阔的政策空间;说得难听点,无非是扩大自身所在的利益、寻求本身所在阶层的利益最大化而已。这,岂能会成为一条稳固而切实、可靠而根本的政治道路?
首先,政治乃是一门专业性的行业,而非业余的爱好。客观地说,在任何国家,企业家都不是政坛或舆论场的主角。因为任何一个立法、司法与行政的过程,都涉及公共利益。在发达国家,与政协人大对应的议会机构,乃是全职性的职务,不容许兼职的存在。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即禁止经商和兼职取酬活动。正所谓“官不能经商,商不能做官”,“创富”才是企业家的本业。因而,欲把政治变成民营企业家一项业余爱好的想法,显然是与政治职业的本质相冲突的。
其次,民营企业家与普通公众并无二致,不该享受“超公民待遇”。民营企业家与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学生都一样,不过是社会的公民而已。因此,任何一个人要想获得政治参与的权利,都应当通过正式的制度安排、按照与所有公民一致的政治参与途径来获得,而非靠什么“恩赐”来获得。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柳传志等人“应给民营企业家明确的政治身份”的说法,无异于痴人说梦,更不利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
第三,民营企业家与政治联姻,会导致更多的社会隐患。中国“红顶商人”的历史久矣,亦官亦商的问题也一直被诟病与批判,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已经大大伤害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事实上,企业家们热衷于戴上“政治”帽子,其目的也就是为了寻求权力之荫,想利用所获得的权力在市场中呼风唤雨,而其最终的后果,也必然会是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市场配置的官僚化、经济发展的垄断化,甚至可能导致政府权力遭遇“腐蚀”、社会冲突的更为加剧。
第四,民营企业家与政治走得过近,可能会导致“创富”能力衰退。民企老板的本职是经营企业,他们本来很有才华,也有很高的经商智慧,在市场上也能用“兵”自如,但一旦陷入到政治的漩涡当中,就极有可能会因为难以处理从商与从政的关系,而被推上风口浪尖、甚至成为政治的牺牲品被淹没被吞噬掉。黄光裕、徐明、曾成杰等一批想寻求政治身份而身陷囹圄民营企业家,无不用自身利益的损毁印证了这一点:权钱“联姻”只会是双输,绝不是“双赢”。
目前,我国政治、经济都处在转型的关键期,民营企业家肩负的历史使命,就是致力于谋求经济发展的新契机,为社会创造更多更大的财富,而不是搞“政治钻营”、“权力寻租”。中国的政治体制也决定了绝不会因为企业大小、财富多寡而分授政治地位。所以,民企老板还是不要对获得政治身份的期望太高,否则,只能是自欺欺人、自毁根本!
(李吉明20143月1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