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与自由!


 

        说某种主义、学说是异端邪说的人,第一要知道他自己所排斥的主义、学说是什么东西,然后把这种主义、学说的真象,尽量传播,使人人都能认识他是异端邪说,大家自然不去信他,不至受他的害。若是自己未曾认清,只是强行禁止,就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合,我们硬要禁止他,不许公然传布,那是绝对无效。因为他的原素仍然在情理之中,情理不灭,这种学说也终不灭。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蔽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暗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世间本来没有“天经地义”与“异端邪说”这样东西。就说是有,也要听人去自由知识,自由信仰。就是错知识了、错信仰了所谓邪说异端,只要他的知识与信仰,是本于他思想的自由、知念的真实,一则得了自信,二则免了欺人,都是有益于人生的,都比那无知的排斥、自欺的顺从远好得多。

  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穷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这些东西,都不能钳制思想,束缚思想,禁止思想。这些东西,在思想中全没有一点价值,没有一点权威。

  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断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遏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约法”上明明有言论自由,可是记者可以随便被捕,报馆可以随便被封。“约法”上明明有出版自由,可是印刷局可以随便被干涉,背反“约法”的管理印刷法可以随便颁布,邮局收下的印刷物可以随便扣留。“约法”上明明有书信秘密的自由,可是邮电可以随时随意派人检查。可怜中国人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