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国是大国


     在本刊即将付印之际,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峰会时隔十三年再次移师中国。这是继10月20-23日在北京举行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又一个引世界关注的重大新闻事件。
    中国的每一个行动、每一个决定都备受关注。这并不奇怪,因为中国是一个人口最多、市场最大、机遇最多、潜力巨大、弹性十足的经济体;中国是深度融入世界潮流、深刻影响世界经济走向的强有力的贸易伙伴;中国是正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在全球治理链条上不可或缺的大国,也是开始参与规则制定、主导区域重大事务议程设置的大国。大国有大国的气场,对其他伙伴无论大小都自然会产生一种引力。对此,我们既要有传统的谦逊,又要充满自信,谋划自己的发展大战略、大构想,也就是有个大国的样,既不盲目自大又不妄自菲薄。
     大国有大国的追求,不称霸也不可被欺侮。我们要利用一切可用的场合有效地推介自己的理念、主张,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通过正当手段谋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强有力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像APEC北京峰会这样的场合,就是一个利用主场之利,主导议程、扩大影响、广交朋友、加强合作甚至是合纵连横、化敌为友的绝佳机会,期间掀起一阵密集的中国“外交旋风”就是一个例证。这是大国应该掌握的战略主动。
     大国也要有与大国地位相称的现代治理能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其目标实现最有力的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引发各界强烈关注,也是本期重点关注的话题。
      张来明的文章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其中一项就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实际决定中国特色。因此,能不能把握好中国实际,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能否走得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否建得成。文章提出,在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项原则上,关键要始终扭住三条不放: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为根本遵循,必须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必须推进法治理论创新。
      胡建淼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并作出专门的决议,在中央全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全会推出了依法治国的升级版,表明我们不再停留在法律制度的建立上,而是更加关注法律的实施和法律的遵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体系。这一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建设实现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重要转变。
      罗东川的文章认为,全会作出的《决定》不仅对全党全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法律人更是历史性时刻。作为法律人,要比其他任何人都倍加珍惜这前所未有的机遇,要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勇于肩负历史使命、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范式。国家以法律之重器维护社会秩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社会公正。无法想象一个没有法治或者法治不健全的国家是如何能实现公正、维护正义,如何被称作现代文明国家的。
      中国已经走在建设现代文明法治国家的道路上。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繁重而艰巨。
      卓泽渊的文章着重提出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推动法治理论创新的重要性,但这种创新不是要去违背人类共同的法治认知与法治理论,而是要在其基础上创造出与国情、与时代、与使命相适应的理论学说,尤其是要更新法的阶级斗争论、阶级本质论和阶级工具论。
      朱鸿斌的文章认为,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秦前红的文章认为,宪法的关键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也在于实施。但如何能在山重水复之中获得宪法实施的柳暗花明,是横亘在中国法治建设面前的一道难题。
      难题就是用来解的,依法治国方略要靠全社会力量来合力推进。法律维护人民的权益,人民维护法律的权威,并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中国终将建成。对此,我们充满期待。

                                                      (文/杨良敏 刊于《中国发展观察》2014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