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市上,我遇到了D老师的妻子,她做卖猪肉生意,黝黑的面庞,精明的眼睛,粗壮的大手。她问我:“弟弟,你们学校也打分吗?”我马上明白了她是在关心教师职称评聘的事。我说:“这事你也这么关心?”嫂子说:“不关心不行啊,两个孩子,靠你大哥这点儿工资,不够花呀!”我的心头一震,有一种莫名的悲哀。
教师职称评定,牵动了多少人的心?
我联想到最近听的,关于教师职称评聘中的一些不和谐音符,这里有必要写这篇文字阐述我的观点。
我听到有这样一种情况,在职称评定中关于中层领导加分的一些争论,前些日子,教育局在科学发展考核中,对学校的中层以上领导的名单做了明确的规定,各校的教师都是按这样的名单进行考核的。但听闻,有的学校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了学校任命的中层领导,对他们也按中层领导进行加分是否合适?
我对此提出几个问题。学校确定的中层领导名额,教育局是否能认可?学校确定的中层领导本校的教师们是否认可?在关乎评聘工作稳定的问题上,这个决定是否可行?
对待评聘这个“敏感”的工作,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评聘的有关规定,任何人不能僭越已经定好的规则。僭越规则,是权力腐败的开端。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习近平同志经常说的,我们的任何干部和党员同志,都应该深思这个问题。
很多权力 的腐败,都是从权力大于制度,甚至权力大于法律开始的。在公元前2200年前,有一部对于最高统治阶层进行约束的书,叫《洪范》,从那时起,我们不断试图对当权者进行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但事实证明,单纯的道德约束是不行的,应该用严格的法律进行约束,才是最有效的。从中国现在政治发展的趋势来看,人治社会已经结束了,随着而来的是法治社会。依法办事,以规则办事,应该逐步深入人心。
我一直认为,学校教育对社会的重要影响作用。我们每一个人,哪个不是从学校出来的?我们的儿童,从幼儿园,从小学,从中学,到大学,他们受到怎样的道德熏陶,到社会上,他们就怎么做人。这是我特别强调学校要保持道德纯洁的原因。
如前文,我提倡在学校内要形成民主的氛围,那儿童长大以后也会形成民主意识。如果儿童在学校见到的是专制,见到的是奴颜卑膝,见到的是目无王法,他们以后甚至当时就开始效仿。我们的教育者应该警醒。
制定 大家都接受的规则,并严格遵守,这对所有人是最接近公平的,如果朝令夕改,肆意践踏规则,势必造成内部的混乱。大家都知道“破窗效应”,当玻璃第一次被打破的时候,紧接着就是第二次,对三次------的打破,从此难以控制。
正如文章开篇所描述的,很多人瞪大了眼睛看着这次的评聘,如果有人违反规则,就会起连锁反应。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这样,遵守规则,不容许有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