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趋势:
可能的国企改革结果是渐进式演变
——国企改革再出发系列评论之十
在当下的改革理论中,有一个“渐进式改革”的时髦表述。
渐进式改革——在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强调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改革,在基本不触动既得利益格局的前提下实行增量改革。其特点是强制中的诱致性,双轨过渡,从局部到总体,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进相结合,改革、发展与稳定相协调,经济的市场化与政治的多元化相分离等。其内容包括稳定化、自由化、私有化和制度化,只不过在具体实施中体现出循序渐进的特色。其实质是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其成功就是由于在肯定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内在发展动机的基础上,对社会各主体物质利益分配格局进行了有序的渐进的调整,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阶层和成员的积极性,赢得了广泛的支持和参与(编辑于百度百科名片)。
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中国的理论界和改革者都已接受并津津乐道于渐进式改革这样的标签。
纵观整个国企改革,对照渐进式改革的表述,笔者有如下几点认识:
(一)渐进式改革的提法,是改革理论缺失与滞后的托辞。改革伊始,我们并不真正清楚改革将去往何方,改革所依据的理论十分苍白,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始终在摇摆不定之中,就像是“一场始料不及的游戏”(张曙光,2011)。小平同志所倡导的“不争论”、“摸着石头过河”、“杀出一条血路”,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强行启动改革的勇气与智慧。中国的改革开放始发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即通常所说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等到渐进式改革这个时髦的概念出现时,中国的改革已经走过了近20年。那么,渐进式改革只能说是学者根据已经发生的历史而归纳、总结,或者说是臆想、杜撰出来的东西,然后强加给既成的历史的概念。如果继续让理论落后于实践,让理论跟在实践的屁股后面做历史学意义上的考证,让实践在前面“渐进式”地试错、碰壁、焦头烂额,那是中国理论界的耻辱!
(二)渐进式改革的实质,是改革思想上的机会主义。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指导,改革总是先定下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不断地盲目激进,或者无原则地妥协,然后才就目标的达致情况进行理论解释,自圆其说。比如说为了实现“抓大放小”战略目标,一度放任国有资产流失,放任各路资本以及国企管理层“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郎咸平,2004)。又比如说为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国企超常规上市融资、损害资本市场机制和中小股民的利益;为了实现国企“股权多元化”,引入以国际财团为主的所谓战略合作者,默许优质国有资产利益外溢;为了实现对管理层的“有效激励”,在没有实行人力资本市场化和所有者有效监管体系情况下,盲目使用管理层收购(MBO)、与国际接轨的年薪加期权、分红权试点,导致国企管理层的集体自肥行为。等等。
(三)渐进式改革的现状,已被新自由主义理论成功借壳。渐进式改革的提出与前苏联所谓激进式改革的提出,是一对孪生兄弟,其目标结果都是一致的,就是要实行所谓完全自由、彻底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非具有一定国家调节功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实行消灭个国有经济的单一私有制经济,而非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当下国企改革的掌舵人在理论上并不认同新自由主义学派,但是由于其认同渐进式改革这个概念,认同没有期限和底线的“试错”,在“创新”的旗帜下,在不断翻新的各种时髦的改革举措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运用了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和设计。
当前的国企改革,最有可能的发展结果就是继续沿着渐进式改革的惯性,在不知不觉中,在一点一滴中,最终与激进式改革的结果殊途同归。
具体的发生路径是:省属及其以下的国企,通过上市以后的股权逐步稀释、地方政府的国有股减持、多种形式的管理层持股收购、顺理成章而发生的跨国公司或者大型民营企业资产重组,最后“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央企军团,被反垄断、退出一切竞争领域、反腐败等理由群起而攻之,本身就处于不断退缩的趋势之中,部分企业因为财政投入式经济增长方式的终结,以及若干次不可预计的经济危机,最终按照新自由主义者所设计的那样,完全退守到那些私营企业不愿意做而政府必须做的领域。
当然,这个过程也许很长,使得那些信仰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家不耐烦。但是如同温水煮青蛙,虽然青蛙尚未呜呼哀哉,但是它肯定已经蹦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