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什么支出也不能砍民生


  政府要过“紧日子”,关乎百姓的民生投入如何才能确保不滑出底线呢?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虽然百姓担心财政收入钱紧了,民生投入会不会受影响,但有一点很清楚,我国财政支出政策的核心就是保民生,砍什么支出也不能砍民生,财政收入增速下滑并不代表保民生的钱没了或减少了。”

   政府财政收入全部来源于纳税人创造的财富。政府有义务、有责任把集中起来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这也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的初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紧迫任务。近年来,随着政府财力的逐年增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以民生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逐步建立。

   然而,由于公共财政理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目前我们所建立的公共财政体系还不很健全。地方各级政府的“缺位”与“越位”并存,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公共财政支出更是逐渐偏向了“稳增长”,甚至不惜借债大上项目、上大项目,饥饿供地也成了推进城镇化建设的理由,“惠民生”只不过成其为“幌子”而已。一些本来应由市场解决的事情由政府包办了;而不少有关民生的大事,政府没有完全尽到职责。有钱搞开发、建“白宫”,没钱兑现农民工工资、买课桌椅,亦令人玩味。

   很明了,民生投入在一些地方常常被悬空,要害并不在于缺钱,而在于歪曲了公共财政理念,有必要尽快转变理财思路,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安排公共财政支出时,必须考虑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中各个方面的基本需求,区分轻重缓急与主次先后,考虑先安排什么,后安排什么,以体现社会公正、公平。只要市场能够搞得好的领域,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或市场干不好的事情,政府就必须介入。很显然,诸如关系到百姓生存的社会保障等事业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理应倾斜。

   总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公共财政都不能背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要求。当然,由于我国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百姓关心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也不一样,这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找准“突破口”,真正做到“办实事、办好事”,让百姓满意。这里还需要提醒的是,在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对民生倾斜的同时,务必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地方各级人大、财政、审计要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堵塞“跑冒滴漏”,让百姓真正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