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为何还不赶紧用呢?


 对于房产税的效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就国内来说,双方针锋相对你来我往也早已经不是一个回合了,而最终的结果却是越争论越迷糊了。而那两个地方的房产税的试点,更是让房产税沦为了“鸡肋”了,不过,这样的结果,或许正是这两个地方所最想要的最为理想的一个结果了。毕竟,谁都知道,对于中央所有的针对楼市的宏观调控政策,地方政府是最有意见的,而且由于地方政府的特殊性,地方政府已经成为了房地产利益集团的总代表,代表这其中所有的利益集团的各方来与中央分庭抗礼,至少也是阳奉阴违。为什么建国以来那么艰难的事情我们都可以一抓就灵,偏偏到了房地产这一块,却是再怎么的抓都不灵了?这背后的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而房产税不仅关乎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问题,而且更关乎到地方上那些个不法分子所拥有的我们根本就不知道的无数套的房产的问题,这可不是个小问题,一旦房产税全面真的全面开征了,对于他们来说,交些税根本就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可是,这一交税却极有可能让自己的房主的身份给暴露出来,这才是他们最为忌讳的。因此,房产税再好,也是不受地方政府欢迎的,因而那迫不得已的所谓的房产税的试点,自然就只能是走走形式了。

这也是为什么房产税尽管可能管用,但是,却一直不用的真正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