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道德与制度的道德


     我一直认为,个人的道德和制度的道德是两码事儿。谈到道德问题时,如果不能将这两者分开,就不容易说清楚一些事儿。

近期,晏绍祥先生在《南方周末》撰文“道德衰败 ——一个神话”,他说,“对于中国这个号称有着数千年文明史,而且一直强调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古老文明国家而言,大有末日将临的味道。仿佛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除了教会人们发财赚钱,所有传统道德都被弃之不顾,社会道德不是滑坡,简直是彻底破产了。”但同时他认为,“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大变革的时代,都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所谓道德滑坡或者道德崩溃的担心。”之后,晏先生以他熟悉的希腊罗马历史为证,认为“许多人在谈论现在的所谓道德滑坡时,总喜欢拿过去说事,声称现在的中国人道德严重衰退,而过去曾经道德高尚。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我基本赞同晏绍祥先生的观点。大约两年以前,看到白岩松先生说到中国道德退步的观点时,我曾发一文,讨论中国文化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的问题。我的想法是,说中国文化退步,如同晏先生所说,你和哪个时代去比?拿什么指标比?拿哪些人比?

说到道德问题,我想也是一样。在分析这一问题时,比较重要的,是要弄清楚“谁的道德”的问题。比如,在纯自然状态下(无组织无制度)的人群中,个人的道德有善也有恶,有时候善多一点儿,有时候恶多一点儿,所以我们常常将人分为好人和坏人。但是我们也知道,时至今日,人群无法在无组织无制度的状态下生存。也就是说,所有的个人,其道德水平都受到来自群体的、组织的、制度的影响。藉此我们可以认为,评价个人的道德很难有全样本的标准,也很难有结论。因为你在任何时期的任何地方,都会看到卑鄙的人,正如你同时能够看到高尚的人一样。所以,更好评价的,往往是关于组织的和制度的道德。在一个良治的社会或者组织中,一般会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环境,从善的人相对多,作恶的人相对少;相反,在一个恶法社会或者文化与制度同时败坏的组织中,坏人会为所欲为且明目张胆,好人却畏首畏尾处境艰难。

说到这儿我们可以认为,作为社会的组织的制度的道德,是社会整体道德的一个“自变量”,而作为个人的道德,往往是一个“因变量”。如同函数中的Y=f(X)一样,YX的变化而变化。Y是因变量,X是自变量。也就是说,个人层面的道德,一方面依靠个人的修为,但更依靠社会制度体系的道德取向。有了这样一个前提,我们就能够正确地区分和说清楚个人层面的道德乱象,也就明了了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基本方向——不是去教育和说服个人遵从道德,而是从组织和制度角度去体现道德。

藉此,我们就可以很好地解释所谓“道德滑坡”的问题了。如同中世纪之前的欧洲一样,我们的社会往往周期性地出现关于“道德滑坡”的忧患,最早的如孔子的“克己复礼”。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个人道德的改变,往往由社会整体的环境所驱动,而社会整体环境又一定是由制度造成的。所以,周期性的“滑坡”,其根本的原因是周期性的制度败坏与动荡。而导致这一周期性发作的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制度中隐含着一种“反噬”的力量,是我们的制度存在着先天的、基因性的缺陷。

比如,和一个朋友说起德胜。朋友说,“德胜的悖论是怎样解决的?既关爱员工,又反对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我能理解,按照朋友的意思,似乎只有先把员工看成“企业的主人”,才有可能实施关爱行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的“家文化”思维,也就是帕森斯和希尔斯所说的“特殊主义人际关系”——爱自己人。这种家长式的“爱”,其结果如何?康德早就说过:“如果一个政府建立的原则是对人们的仁慈,像父亲对他的孩子一样,换句话说,如果它是家长主义式的政府,这样的一个政府是能被人想象出来的最坏的政府。”

所以,拯救道德滑坡问题的根本,不是给人们再进行道德的教育,而首先是从根本性的制度设计开始。有两个实例为证:

杨振宁先生说:在北美生活二十年,从未见过学生从小学到大学上过一堂品德课,整个社会也没人提所谓的德育,可社会上大多数人遵守最基本道德,社会秩序井然

《南方周末》“好人一生遭殃”文中说:2003年,韩再芬打算和谢熹合作做戏。酝酿剧本时,韩再芬去国家美术馆看展览,到了门口人山人海。看车老太太告诉她:“今天促销,当然人多。前几天有个诚信展,根本没人。”

 

莫罗说:“我们都是自身经历的囚徒。”看清自己,方能不缺德。我们所“缺”的“德”,不是个人的“德”,而是制度的“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