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政府要求


  强化服务理念,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科学合理划分各级各类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职责,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优化、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和程序。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对涉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根据公共性、非公共性和营利性标准进行分类改革,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制度建设,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制度保障。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保低、扩中、控高、打非”缩小收入差距,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良好环境和基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取向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转移支付制度,探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优化转移支付项目,严格转移支付标准和程序,同时探索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帮扶方式。财政投入向基层政府倾斜,向基本公共服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