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文杰:网络实名举报遭遇“侵犯名誉权”咋办?


冯文杰:网络实名举报遭遇“侵犯名誉权”咋办?

    前不久,赵锡永自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司长”,在湖南娄底、云南昆明、玉溪等地行骗,不少政府官员信以为真,甚至聘其为政府顾问的报道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日,网媒论坛一贴子《戚瑞军等冒充中央领导身边的人行骗,为何屡屡得逞?》报道了河南卢氏县刘双文实名举报,他被自称是“中央领导身边的人”骗走100多万。刘双文在无奈之余,在网络上发起了实名举报信,并发至了各大网站论坛,截至目前,不但被骗的钱没有追回,而且“骗子们”竟然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
    大凡骗子都是能耐极大,利用各种花言巧语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最终目的骗取对方的钱财。在当下社会,很多人被骗后,都会顾虑通过正常途径维护个人权益手续繁琐时间太慢,最终会选择网络维权。在此,我要借问一句:如果在网络实名举报的同时又遭遇了对方“侵犯名誉权”这该咋办?
    我的个人观点是:如果受害者所举报的材料与事实一致,并且对方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有可能会使其他人受到同样的危害,那么举报者就不会遭遇所谓的“侵犯名誉权”罪。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骗子时刻有可能会以同样的手段来使社会的其他群体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害者不举报,不让社会其他群体提防,最终结果必然会使社会的其他群体钱财受损。
    但网络实名举报者,如果所写材料与事实严重不符,恶意诽谤他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声誉,那么,这时才应该算的上是“侵犯他人名誉权”。
    在网络上写了这么多年的时评,以我个人直觉,大凡敢于在网络上实名举报者,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基本属实。毕竟在当下,科学技术这样的发达,普通百姓的法制意识都在日益提高,都不会不晓得诽谤他人的严重后果将会面临着刑罚。
    所以在此,敬告刘双文,如果你的举报材料属实,遭遇了对方“侵犯名誉权”,而你又是真正的受害者,大可放心自己的官司,只要自己的证据确凿,可以证明对方行骗于自己,那么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打好自己的官司,通过正当途径来维护个人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是不讲情面的,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任何人犯法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社会对于类似赵锡永的骗子就当严惩,这样才会有效警示他人不致社会群体钱财受损。最后,希法律公平正义地处理此案,给受害者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