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严重而又诊断未明的情况下,按照有人际传染性的假设无疑更符合公共利益标准,对个人的免费救治也显然具有公益的属性。 H7N9禽流感突然来袭,随着患者和死亡人数的增多,各地相继出台严格防控措施。同时,“谁为患者埋单”的讨论也异常热烈,有媒体吁政府免费治疗,而有专家则认为,使用公共财政为患者买单的前提是:H7N9禽流感具有人际传染性。从非典到眼下的禽流感疫情,各级政府在应对突发卫生事件上,理应成熟进步不小。而作为公共安全危机应对的关键,公共财产如何投放才符合纳税人根本利益,如何将这些钱花在最需要的“刀刃”上,确是一项值得细究的公共话题。法治社会,政府的公共财政开销必须锱铢必较。针对有患者无钱可治的困境,政府能否动用公共财政为H7N9禽流感买单,的确需要作出法律上的判断。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需注意的是,此处立法规定的传染病并未要求为人际传染性,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疾病也当在此之列。《传染病防治法》还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为乙类传染病,一旦发生疫情则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可见立法上并未将人际传染性作为免费医疗的前提条件。况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3条也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H7N9禽流感要不要免费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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