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语境中,对社会保障的理解有官民之分:在政界或学术界看来,社会保障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但在普通百姓心目中,约定俗成,“社保”实际上指的主要是“养老”。随着老龄化高峰的迫近,一个“三人行必有耆耋”的梦魇正在压向中国社会,压向每一个中国人及其家庭。因此,社会保障问题在近三年两会期间的民意调查中蝉联“三连冠”。
老龄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或“养老”问题如何解决?我们能否完成一个大逆转,将噩梦变成美梦、甜梦?这对中国社会是一个严峻而又伟大的挑战——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当成为中国未来40年中的人民之梦。
为圆社会保障的人民之梦,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提出以下的四个基本理念作为新制度的四大支柱:人性化——以增进和改善民生为终极目标;可持续——有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潜力;求适度——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行得通——与中国的文化传统及基本国情相适应。
“基础—整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圆梦,从操作性的制度安排的层面看,我们在10多年前就提出了一个政策思路,即 “‘基础—整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理想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给出两个限制词——“基础”和“整合”,这两个词的涵义是:
所谓“基础”:是把所有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分成“基础”和“补充”两部分。政府的主要责任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缴费为基础的“社会统筹”,用“现收现付”的方式来确保参保者的基本生活水平,并用财政托底的手段来保证政府“基本保障”的承诺兑现。在“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再建立“补充保障”项目,即建立与效率,与贡献、与工薪挂钩的个人发展账户,由政府立法监督,由若干半官方的非营利机构进行准市场化的运营。
所谓“整合”,就是要将社会保障制度看成一个整体。所有的社会保障层次(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项目(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伤残、遗属)之间,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之间,收入保障、资产保障和福利服务之间其实都有着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我们希望用“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哲学思想来重构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确保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保障 所有的人,不分身份、职业、社会地位,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资格缴费参保。“基础”层面要讲公平,从国家领导人到山村老农,待遇应该基本上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同一水平上。基本生活需求是可以定量的,可以按生活必需的商品和服务来计算,然后区分地区差别,再按物价指数逐年调整。
新的设计思路中还有一点很重要,将个人缴费与企业缴费分开——各缴各的。“基本保障”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目标,按低起点、累进制的原则设计缴费标准。公民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直接向政府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只要依法按章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就应该被认定参加了社会保险,而与其雇主是否缴费无关。企业缴纳部分则以税收的原则和方式征收。按累进的方式,利润大的企业应该多缴;利润小的企业可以少缴,没有利润乃至亏损的企业可以缓交乃至免缴(只要政府和法律认可这样的企业还有存在的必要)。
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时,其社会身份和地位已经不起作用,他们也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后,与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建立起社会保险关系。所以,这样的政策设计,在“基础”层面排除了“双轨制”乃至“多轨制”的干扰。
建立以“资产建设”为目标的“补充保障” 补充保障引入“资产建设”的理论,可以将住房、教育等保障目标也加入到补充保障项目中,从而形成一个具有多重复合目标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这样,对于公民而言,社会保障基金就不再是一笔完全由政府控制的单一用途的“死钱”,而是一笔属于自己的资产,甚至是可以用于向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投资的资本。
个人发展账户应该产权明确,完全归个人所有。但是在进入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之前,只能用于个人或家庭的发展性目标,诸如住房、教育(包括个人或子女),乃至个人或家庭的小本经营,也可以用于特定情况下的医疗费用(用于大病时的医疗保险的自负和自费部分)。
个人发展账户强调多元整合。不同家庭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需要,25—30岁最需要的是买房,到40—45岁时重点是子女教育,然后才是60岁或65岁以后的养老,所以一笔钱在不同的时间段可以用贷款融资的形式取出来用于不同的目标,然后以按揭的方式分期还款。
个人发展账户实现目标制约,住房和教育都是人生的中期目标,而养老是长期目标。当把这些中期和长期的目标放到同一个制度框架中时,他们实际上就会互相牵制。借款买房或作教育费用不还,就有可能影响退休后的老年生活。
“基础—整合”社会保障制度的组织保证 在中央政府层面,设一个社会保障委员会,统管所有的社会保障政策。同时,设一个基金管理机构,统管全国的“基础”社会保障基金。因为基本待遇大致相同,到哪里领取养老金或看病都一样,所以就能以“一卡通”的方式统一管理,流动性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对于“个人发展账户”的基金管理,可以设一个半官方的组织实行统一管理。下设住房、教育、医疗等各种贷款机构负责具体的贷款业务,当然也可以考虑委托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代办。设一个“第三方”的委员会,专事监督,资金的收支状况要公开透明,每年向社会适时公布账目。任何公民有疑问都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质询,而有关方面有责任作出解答。
社会保障:属于人民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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