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税制改革


  毫无疑问,城市化是当下中国最为重要的话题。一般而言,所谓的城市化就是大量的农村人口从农村进入城市生活。目前城市人口的比例大约为51%,如果要实现在2020年达到60%的目标,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为这么多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的钱从哪里来?

  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于2010年在《中国发展报告2010:促进人的发展的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中所指出,中国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平均成本在10万元左右。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在国家没有统一取消户籍政策之前,地方政府没有激励为非户籍人口提供公共服务。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拥入,可收的税收不多,只能够增加本地的负担。尽管经济学的理论和过往的事实已经证明,一个城市的繁荣发展和当地人口的流入有着正相关。

  同时,很多户籍居民也越来越反对非户籍居民的拥入——在他们看来,这部分人群的拥入就是来“抢”城市的良好公共资源。也正是这个原因,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很多城市中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上海少女占海特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一例。

  以往讨论这个问题的原因时,往往只注意到户籍的因素,所以学界往往只是说要废除户籍制度——— 因为目前户籍人口是提供公共服务供给的标准,但户籍制度废除后还是会带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户籍是没有了,但地方财政收入就这么多,如何给那么多人提供公共服务?为此,我们需要通过改变税制来为这么多新拥入的城市人口提供公共服务。

  经过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的税收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了: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大头都归了中央。所幸的是,1998年房改之后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弥补了地方政府在税收比例上的失衡,从而成为了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的最好财源———在不少城市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能占到财政收入的50%以上。在这个税制安排下,地方政府有招商引资的冲动,有卖地造城的冲动,却不欢迎更多的人在这个城市落户——— 因为从直觉上看,越多的居民落户,就意味着给城市带来了越多负担,这也是当下“人口城市化”远远落后于“土地城市化”的最主要原因。

  在我看来,目前这种“只要土地不要人”的局面完全可以因为开征房产税而得以缓解。如果说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的增量收入,那么房产税则是长久的存量收入。一个地区可以没有土地出让金,但是却不可能会没有房产税———只要这个地区还有人住在房子里,那么就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就可以为公共服务筹措资金。

  更为重要的是,房地产价值的增加在某种程度上和人口的多寡成正比。假设其他条件不变,那么人口的增加就会带来房地产价值的提升,房产价值的增加就会反馈到税收上。这也是不少国家的地方性公共支出主要依赖于房产税的主要原因。

  不过,讨论中国的房产税时还会遇到另外一个问题:政府已经在土地出让环节收取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又在持有环节课征房产税,这样是否妥当?这当然是一个问题。为此我们不妨提出这样一个前提,房产税的开征应当和土地市场的改革同步:我们应当废除土地一级市场的国有垄断、取消土地出让金,由土地的所有者获得这部分收益。

  这种改革的好处是,房产税和政府激励相容:政府不再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煞费心思“征地”制造新的纠纷,同时存量的房产税也可以为新增的城市居民提供稳定的公共财政收入。而在当下开征,还有一个好处是:迅速调整房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