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吉良:“柔情执法”让“钓鱼执法”汗颜
时间:2013-02-2004:48|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2月17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中队长李自立,带领民警在两路桃源大道红树林路口现场纠违。经济困难男子超载被罚,民警开罚单内夹百元现金,让超载者樊某去交罚金。(《重庆晚报》2月19日)
李警官可谓执法如山,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执法者的基本法律素养。尽管超载者樊某,说是家里欠债,妻子有胃病不敢去医院治疗,女儿上学欠着学费,家里还有老人要赡养,全家人都靠他打零工维持生活,始终不签字认罚。但李警官还是开出了理应开出的100元罚单。
但李警官不是简单的一罚了之,而是体现了“柔情执法”的一面,在罚单中内夹百元现金,让超载者樊某去交罚金,并说“让对方吸取教训就好。”
李警官作为执法者扶贫济困的优良美德不仅让我很感动,也让那些“钓鱼执法”者汗颜。如《南方日报》2月1日报道了发生在禅城区高庙路南风古灶门前令人费解的一幕,那就是50米外树丛中藏禁行牌,地面路标与指示牌矛盾,交警拦车收证一句解释也不给,“不是钓鱼执法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诸如“钓鱼执法”抓赌抓嫖等事例并不鲜见,甚至为达到罚款目的,个别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用尽手段引诱守法公民“违法”,并把所设之套作为守法公民违法犯罪的证据。
相比之下,李警官的“柔情执法”,的确是一种执法者发出的正能量。只有更多的执法者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人民和执法者才能和谐共存,法制社会建设才会任重道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