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国务院楼市第五轮调控“新国五条”出笼


谢逸枫:国务院楼市第五轮调控“新国五条”出笼
 
    导读:日前住宅市场、土地市场表现两旺局面,一线等部分城市房价持续攀升,一时间市场关于楼市升级调控传言频出。2013年2月19日,一则关于二套房贷首付将提至7成,利率上调至1.3倍重磅消息刺激楼市。当天房地产及水泥建材等相关板块个股应声大跌,万保招金等多支地产股跌幅超5%,一片惨象。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表态似乎印证楼市收紧传闻。此次会议提出五条,再次要求制定及公布年度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五点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这是继2011年1月“新国八条”之后,国内房地产市场第五次重申楼市调控“组合拳”。会议指出,首先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再次要求各地严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坚决抑制投机投资行购房,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求采取限购措施,严格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明确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范围,第三增加商品房以及用地供应,第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五加强市场预售管理等。
 
   以下内容均来源于电视台与报纸及网络媒体的记者电话采访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整理而成
 
   主持人、记者:谢先生在去年年底和今年1月可是及昨天,到今天楼市“新国五条”出来之前,就判断国务院今天会有新动作,出台调控政策的“组合拳”,正如你的判断与分析及预测,本轮调控是第几轮了?你是如何看“新国五条”的?与以往的新政比较有什么区别,今年国务院楼市“新国五条”政策有什么亮点之处?接下来会中央政府与部委有什么动作?
 
   谢逸枫:自2009年12月份房地产调控启动以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经历了四轮不同程度的升级或者加码。从2010年1月份的“国十一条”、4月份的“国十条”、9月份的“9.29新政”、2011年1月份的“新国八条”、到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楼市“新国五条”,正好是第五轮调控。国务院楼市“新国五条”出笼,基本是符合我的此前预期判断与分析,并且符合我预测新政策不会严厉,内容不会有新的大变化的结果。所以,“新国五条”的效果,在于表态的威慑力大于新政策本身的作用。同时,为今年两会房地产调控新的政策提供思路与方向,并且强化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巩固房地产调控前期成果,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谢逸枫:今年国务院楼市“新国五条”政策,最大亮点就是力度小、内容空洞、无实际操作。此外是亮点有四个,一是重启地方政府房价控制目标(2012年停过,2011年底开始就名存实亡)。二是重提限购政策,并要求限购政策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小范围扩大。三是首先次以国务院楼市新政的方式,要求房产税有条件的可以扩容。四是把稳定房价工作纳入官员业绩的考核问责制度。
 
   谢逸枫:按照以往楼市新政的出台惯例,接下来明天(2月22日)国务院应该会召开会议,或者是国务院办公厅,或者是联合住建部、发改委、国土部、税总、央行、财政部等几个部门下发文件,出台的措施更加详细的通知,并且强调差别化的政策执行新意,如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中央政治局会议及去年年底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采取区域化的新政思想。如明天或两会前,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与部委无通知、文件下发,则两会中或后必有更加详细的具体新政策出台。

  主持人、记者:如何看此次国务院会议会议?为什么出台楼市“新国五条”?对楼市有什么影响?房价是否会继续上涨?

  谢逸枫:此会议是中央国务院常态的惯例会议。由于国务院发现近期一线城市与部分城市楼市异常,引起中央高层关注。因此,出台楼市“新国五条”,目的是防止楼市过热、房价反弹导致调控失控。最主要是稳定房价与成交量及房地产市场发展预期。一方面是强调地方政府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强化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巩固前期调控成果。另外一方面是消除楼市过火与不实传言的负面报道。同时避免市场恐慌。

  谢逸枫对楼市将有四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楼市火热的行情会暂时性降温,如无新的政策,则恢复稳定上升的趋势。二则成交量随着市场观望出现小幅下滑坡,到楼市趋势稳定与购买力入市,成交则反弹。三是房企涨价会谨慎,避免招来新的政策。四是房价加速上涨的趋势会停止,如无新的政策,房价则重回上涨的趋势,全年房价震荡上行,稳中有升。

  谢逸枫:如按照国务院楼市“新国五条”的规定,今年房价上涨是铁定的。从国务院的房地产调控工作内容看,所谓的“新国五条”新政,毫无实际“杀伤力”,并且缺乏具体的新政策规定,基本是老话重提。与三年前的调控思想相符合。一则房产税扩容的不确定,无时间安排表。二则重启地方政府价格控制目标,其实前年开始就存在,到目前已经名存实亡。三则限购城市小范围扩大看地方政府,房价上涨过快标准难确定,具体情况不一样。三则稳定房价的问责制,或者是约谈制,根本不是调控政策,是行政措施,但是很难起到效果。四则所谓的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如空话,没有实际的约束力。五则限购不放松,但是没有提到扩大城市范围,显然作用不大。

  主持人、记者:楼市“新国五条”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今年是否会扩容,有什么困难?主要是分布在什么城市?

  谢逸枫:从目前房产税改革与开征的推进工作看,今年全面开征房产税基本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扩容城市范围可能性是有,不排除天津、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或者是湖北与湖南的省会城市试点率先开征。不过,扩容的城市是否会开征,关键是取决于地方政府与技术及条件等因素。一方面是开征的条件与技术需要完善,譬如住房联网与房产税的方案。另外一方面是前面试点效果不好,影响到扩容的速度。因此,今年房产税全面扩容很难,主要是个人房产税改革阻巨大,前面有四道关卡,一是政府官员。二是法律与法理问题。 三是政府内部之间因利益问题。四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

  主持 人、记者:面对国务院的“新国五条”,地方政府会如何应对?

  谢逸枫:省与地方政府估计不会出台新的严厉政策,但是会配合国务院发出调控不放松的信码。

 主持人、记者: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什么变化,政策会如何走?有什么政策手段?请你分析。

  谢逸枫: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方向基本已经确定,一则调控目标:由房价合理回归调整为稳定房价与成交。二则调控基调:由严厉调整为适度从紧与微调的差别化。三则调整手段:以行政手段为主,以市场手段与法制手段为辅.四则调控对象:继续遏制与打击投资投机炒房需求,支持与鼓励首次与改善的合理购房需求。从调控目标与基调及手段等对象看,政府依然犯了前三轮房地产调控最致命的错误,就是只堵不疏,打压需求,并且压低土地供应,导致房价上涨预期不断增强。毫无疑问,调控必然失败,今年房价继续上涨。

  谢逸枫:今年房地产调控依然保持“收紧与微调”并存局面,防止房价反弹,巩固前期调控成果,稳定市场预期。因此,今年房地产调控新政调整主要是执行原调控政策为主,适度调整房贷与限价政策,重启地方政府房价控制目标,强调地方调控收紧。一则行政手段:限购从严,不扩大城市范围,不排除限购政策升级;限贷从紧,三套继续停贷。限价不放松,但会微调。重启房价控制目标。二则税收手段:房产税全面开征难,不排除小范围扩容。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只重申不放松,但是不会收紧。三则信贷手段:首套贷款利率优惠减少。公积金贷款收紧,下调贷款与提取比例,二套房贷从紧升级,二套与首套或首付各提7成与4成,利率1.3倍与1.2倍。四则土地手段:改革土地制度,集体土地入市;增加土地供应方式,限溢价率,防止地王。五则货币手段:适度偏松,降息与降准各二次。信贷额度偏宽松,全年8.5万亿-9万亿。六则市场手段:增加土地供应、加快保障房建设、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加强对捂盘惜售打击力度、强化土地空置与商品预售款的监管。

 

附全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3年2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形势逐步平稳。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缓解供求矛盾、稳定房价特别是遏制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关键作用。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附同行朋友易居杨红旭解读“新国五条”

近两个月,我一直在预测,必定有新政出台,否则一线城市房价将失控。时间窗口就在:春节过后至五月。结果,刚过春节,就急不可奈的出台新政了。老杨同志,在政策预测方面,还算靠谱吧。嘻嘻。本轮房地产调控,自2009年12月份启动以来,政策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这是第五次升级!总体看来,这次升级以重申和强调既有政策为主,同时也有一些新政。接下来,对政策略作分析: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解读: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首次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随着市场的降温,2012年,中央没有要求各地制定目标。而现在,重新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范围缩小,但是在2012年停止之后,重新启动,可以说是有新意的。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解读:这条意味着,限购小规模升级!1、“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有些城市,尤其是中西部的省会城市,原来限购执行的比较宽松,如果按“统一要求”,则接下来会有城市会调整方案,进一步收紧。

2、“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当前绝大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涨幅温和,符合标准的极少。未来,新增的限购城市,肯定不会超过10个城市,甚至可能一个都没有。

3、“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说的很明确了,就是要在今年,扩大范围,至于会增加什么城市,不易预测。我估计:以一线城市和少数高房价的二线城市为主,外加湖南湖北这种之前有准备的中西部地区或城市。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解读:没什么花头。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解读:惟一值得关注的是:“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这也是所谓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农民工市民化”,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一种体现。接下去,各地公租房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各地政府必须得大力建设公租房了。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解读:明码标价,较难操作,2011年发改委曾盯过此事,乱干预企业经营,效果不好。其它方面没花头。

最后,今天公布的常务会议的通发稿,接下去几天,有可能会下发一个通知,或者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或者是以几部委的名义,可能还会有细化措施具有新意。比如,这两天一直传言的二套房贷收紧,不是没有可能。上文中已到:“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这其中有进一步细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