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亲属绕道进编岂能清退了事
刘纯银
湖南省江永县政府17日证实,网上举报反映的该县个别领导子女亲属在本地和异地调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属实,决定对黄某、聂某等7名未经招聘程序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予以清退。(11月18日《新华每日电讯》)
众所周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进人,在我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及其它的一些党内法规、公务员法规中,都有着明确要求,特别是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不可否认,我国自2006年实施规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以来,聘用了不少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推动了时代进步,社会发展。早在2011年上半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也强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将于2012年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也就是说,此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然而,近年来,少数地方事业单位招聘中信息不公开、程序不透明、暗箱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原因就在于没有很好地实施公开招聘制度。甚至有少数领导干部,为解决子女就业,不惜想歪点,以身试法,“绕道”进行政事业单位。如近日网上举报的江永县6名县级领导干部,为子女伪造在外地工作的档案,之后将其调动回江永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以规避本应该参加的统一招考。
尽管事后,江永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7人予以清退。但笔者认为:今后要杜绝这种违规进人权力变相“世袭”,不能简单地清退了事,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否则,像这样,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官二代”们绕弯进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象仍然会后继有人。
写得这里,让我不禁想起2003年年初发生在香港的“梁锦松事件”。1月23日,时任财政司司长的梁锦松买入一部私家车,3月5日香港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梁锦松被指在调税前买新车,有避税嫌疑,为此他向公众道歉,并承诺将加税前后车价差额的两倍即10万元(后来升到38万),捐予慈善机构。但公众仍不满意,最后,梁锦松被迫向特首递交辞呈,黯然离职。
毫无疑问,梁锦松作为政府高官,在调税之前买车,都被公众揪住不放,直至辞官下台。而在内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规解决子女就业,只是清退了事,概不追究,两者并论,何止天壤之别!如果如此“善待”我们的违规领导,岂能服众?岂能对那些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者起到有效的惩治、威慑作用?正如网友担忧的是:如果“清退”就是对领导亲属绕道进编最后的罚单,那领导干部的“世袭梦”还有清醒的一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