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新规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并非因为其严苛――而是因为它反科学的严苛,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可能造成更大的问题。对于公众所提出的“难以操作、易引发追尾、加剧城市拥堵”等问题,有关部门在订立规则前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如果在规定出台前,相关部门作了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充分听取了专家意见,并经过公共讨论,这些问题肯定会在立规之初就被提出来,不至于遭遇这种实施后的执行困境和尴尬。无论是立法,还是规制,之所以要开门让公众参与,除尊重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外,更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智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公众尽早参与讨论,不仅能发现问题,也能将各方意见尽早在博弈中融入法规,避免执行后的争议和反对。在立法和规制上,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多数人可能出于自私的考虑而抵制有利于公益的规定――但一定要尊重科学。舆论对闯黄灯新规的批评,并非出于车主私利,更非滥用多数人暴力,而是以科学的名义去质疑。
黄灯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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