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史 杂 论(205)
2013-1-26
关于教育的一点思考
人的教育主要是为着培养人的独立自由意志、思想力和人的社会文明自觉意识以及三者的统一。其他能力或知识的培养是基础。
1)人的思想力是以人的记忆力为前提的。但是记忆力不等于是思想力。往往有的观点混淆了思想力与记忆力,把教育培养的能力与先天生成的能力混淆。
人的思想力包括预见力、想象力、洞察力、理解力、谋策力、判断力等等。辨别力是洞察力的前基础。学习力是理解力的基础,都是为思想力服务的。教育的目的之一是培养思想力。我们的教育(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长教育)不注重思想力的培养,尤其是不重视想象力的培养,而注重记忆力及精神控制力的培养。这是偏颇的。
人的想象力是文化科学艺术创造的源泉。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直接受到社会更多的人的想象力的制约。
2)教育要重视人的独立自由意志的培养和人的社会文明自觉意识的培养。前者已经有很多文章讲了。对于人的社会文明自觉意识的培养讲的少而且不明确。
人的文明自觉意识是人类的“类的”意识。不是个人的意识。如果地球上或环境中仅仅有一个人,也就无所谓文明意识或自觉意识了。同时人的文明自觉意识是“社会”的,不是自然环境的或生理的。这是必须清楚地前提。
培养人的社会文明自觉意识要与学习人类的生活发展史结合,使之懂得人的存在和发展是由人类的“类”决定的,不是也不可能个人独立存在。人类的一切文明都是作为“类”的实践存在的,是“类”的表现和反映。
有个知名的女作家对于人的生命的意义表示怀疑。这恰恰反映了她对于人的“类性”的无知。个人的生命的意义是作为人类的“类”才有的,是为了“类”的延续和发展而存在的。如果个人不是作为人类的一员当然不会有任何生命的意义。当然也就没有人生的价值可言了。
人的意识是社会的,也是一定社会发展的反映,是社会实践发展的反映。独生子女较为缺少社会性意识。这就是目前社会状况的反映,是社会实践状况的反映,独生子女缺少社会实践的反映。独生子女缺少了社会实践活动也就不懂得尊重别人,不懂得要遵守社会文明的约束。
社会志愿性服务活动是人类最高文明层次的实践活动(也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生活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培养人的社会文明意识的最好的机会和环境。学校和家庭都应该重视组织子女参加社会志愿性服务实践活动。
成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