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终端设备发展的分水岭


  美国苹果公司与韩国三星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当事人双方各自充分发挥了“主客场”优势。在韩国司法机关的判决中三星公司几乎大获全胜,而在美国司法机关判决中三星公司则几乎全军覆没。可以肯定的是,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因为这场诉讼涉及到通信终端设备的技术路线问题,也涉及到两个公司的发展方向问题。

  由于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采用不同的技术路线,因此,它们在设计的理念上有着实质的不同。但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这两家公司长期形成了合作伙伴关系,相互提供技术软件和服务,这就使得诉讼当事人生产的产品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当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决定在通信终端设备方面先行一步的时候,彼此的分歧就会立即显现出来。长期的技术合作,使得美国苹果和韩国的三星公司之间几乎没有秘密可言,当公司生产的产品高度重叠,市场竞争激烈的时候,这两个着名的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大打出手。

  现在苹果和三星产品在中国的市场上具有广泛的号召力。不过,来自中国本土的通信终端设备正在向他们发起挑战,越来越多的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正逐步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份额,苹果和三星要想在中国市场乃至在其他亚洲市场上扩大自己的地盘,必须另辟蹊径。

  然而,由于三星和苹果技术合作十分紧密,因而诉讼当事人要想独立开发属于自己的产品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无论是苹果还是三星,都想在坚持原来技术路线的基础上,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在通信终端设备上所享有的专利,并以此来阻止对方退出市场。

  笔者之所以注意这个案件,是因为它涉及到技术专利发展的方向问题。在科学技术发展的过程中,专利权制度的出现,可以确保发明人衣食无忧,但正因为专利保护制度的出现,才导致技术的发展面临瓶颈制约的因素。

  换句话说,一个公司在开发产品的时候,如果采用了传统的技术路线,那么,在创新的过程中,必须承认并且付出巨额的代价。这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特有的现象,早就引起了国际知识产权学界的高度关注。各国在制定和修改专利法的时候,曾经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规则,但现在看来,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不确定的事件,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地预言科学技术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地评估科技发明创造将会给人类带来多大的便利。因此,各国的专利法不可能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事先设置快车道,允许那些创新设计越过专利而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

  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力,源于科学家们的使命感和创新意识,专利制度的出现只不过是为科学家们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而已。如果专利制度阻碍了科学发明创造,那么,这样的专利制度就是不合理的专利制度。

  苹果和三星之间的这场诉讼并没有多少出乎意料的地方。从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资料来看,双方之间的分歧停留在实用专利和外观设计方面,其中的技术含量并不高。诉讼的原告都试图借助于司法机关的判决,迫使对方退出现有的市场,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这场诉讼所争执的专利问题最终会变得一钱不值。

  这场诉讼可能会成为通信终端设备发展的分水岭,诉讼结果不是相互赔偿,而是促使各方继续寻找新的技术路线,从而在创新的基础上生产出更好的通信终端设备。苹果作为美国的科技公司,长期坚持以人为本,在产品设计研发的过程中,从细节入手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因而其产品受到普遍的欢迎。

  三星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刻意迎合消费者的需要,与苹果不相伯仲,但是,三星更相信技术的力量,因而在采用不同设计路线的同时,尽可能地优化有关服务功能,从而使通信终端设备具有独特性。

  假如三星在这一场官司中败诉,那么,三星有可能会改变自己的技术路线;反过来,如果苹果败诉,那么,苹果将不得不修改自己的营销计划,以差别销售的方式,重新发现自己的消费者。

  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点与司法诉讼相同。按照美国和韩国的诉讼法,这场诉讼有可能会导致双方最终不得不达成和解协议。部分学者在分析这场诉讼的时候认为,由于诉讼当事人在通信终端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方面具有支配性地位,因此,它们之间的官司将直接影响世界通讯设备生产和销售市场的走向。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样的判断是正确的。

  但笔者不得不指出,这场诉讼所涉及到的商业利益巨大,因而任何一方都不会善罢甘休。好在美国和韩国是传统的战略盟友,因此,这场诉讼不会影响两国的战略合作关系,不会引发外交纠纷。最可能出现的结果是,诉讼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分享有关知识产权的成果。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执迷不悟,一意孤行,那么,最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

  我们在关注此事的同时,要注意其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发展问题,而不要仅仅关注彼此的输赢。笔者大胆预言,由苹果公司所提出的通信终端设备消费理念正逐渐地发生改变,消费者迫切需要新的产品体验。如果苹果和三星在科技创新方面止步不前,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排挤竞争对手,那么,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