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IPO,直到IPO制度市场化


  近日,天涯论坛上“千万股民大签名:强烈要求证监会停止IPO!”的帖子成为焦点。绝大部分参与股民表示支持。他们认为,近几年A股熊冠全球和IPO规模雄霸全球有直接关系。这种看法不独天涯论坛上有,在此熊市之际,呼吁声是全国性的。但证监会却与以往熊市期间的态度不同(以往熊市,证监会经常暂停IPO的审批,最近的一次是2009年次贷危机期间),公开表示不会停止IPO。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曾于7月13日在人民网上,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9大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其中第二条就涉及到是否IPO。证监会的理由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一、2009年改革新股发行体制以来,IPO受到市场约束已经发生,有不少企业在审核通过后推迟发行和上市,根据市场情况缩减发行规模,有一些企业甚至撤回了申请。证监会强调对IPO的审批并不意味着一定上市,因为“预先披露招股书并不等于过会,过会也不等于发行,甚至也不是肯定将要发行,或在近期必然发行。如果投资者不接受发行人提出的价格,即使企业已经过会、拿到批文也可能无法成功发行”。

  二、证监会认为,市场的资金面并不紧张;并援引2011年的宏观数据,认为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47万亿元,储蓄率高达52%”的条件下,总的资金供给应该说是比较充裕的,新股发行并不会对资金供求产生大的影响。

  三、证监会坚持说,“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改革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这类措施,应当在市场和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目前资本市场气氛不够热烈,主要是国际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不是因为资金不足。从过往的经验看,停发新股也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因此,应当坚持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在此基础上,发挥好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

  这三项回答宏观概念很正确,尤其是前两条的确是说得较为合情合理。比如第一条说的其实是企业IPO的市场交易定位,从市场行情看,企业IPO的确有个时间窗口的问题,市场好的时候融资既多,发行价格也能高不少。这完全取决于二级市场的行情好坏,不是证监会审批可以裁定的。而第二条资金面的问题也相当有道理。虚拟经济市场的供需关系,很难用实体经济的供需关系来表征,不是股票发行多了,市场就一定暴跌;也不是发行少了,股票就一定上涨。这是股市的自然规律和周期波动,在美国市场表现得十分明显。

  但证监会所说的第三条,就中国股市的实际情况而言却未必合情合理。从原则上说,证监会停发新股是一种行政管制行为,它不可能给IPO市场化带来本质性的改善。这是对的,但这要建立在中国IPO制度市场化的基础上。而这却应该是一系列、一整套的体系,包括从IPO资格的审批、交易定价到二级市场流通全过程的。现在中国的IPO,只有到了二级市场才是完全市场化的,是由投资人自由购买的,其余如上市资格的获准,交易定价都不是市场化;这种半截子市场化的IPO制度,普通股民要求证监会暂缓IPO,并非不合理。

  在此难题下,就证券市场及其制度的市场化积极建设而言,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的投资人和证监会可以达成有一个约束条件,以推进中国IPO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即证监会在此时应该应广大投资人的要求暂缓IPO,直到中国的IPO制度完全市场化,这是起码的公平。证监会要表现出这样起码的公平,就应该提出一个IPO市场化的时间表,并宣布在此期间暂缓IPO。它要达到的目的,就像美国市场那样,今年6月无新股发行,市场没有牢骚;或像香港市场那样,今年上半年发生32宗IPO,其中有31家是大陆公司(融资额和今年上半年A股的融资差不多都超过300亿),谁都不认为这是港股大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