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一个月之后,沪深交易所于日前分别公布了经过完善的退市制度方案。与旧版退市制度相比,无论深市还是沪市,退市新规都增加了更多也更加切合实际的考核标准,如深市增加七大标准,沪市亦增加五项指标。
毫无疑问,沪深退市新规均不乏亮点。尽管净资产考核指标从征求意见稿的连续两年为负改为了三年,但其仍然是最具杀伤力的,这也是新规的最大亮点。另一方面,沪深退市新规对于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条件作出了近乎苛刻的规定,真正能实现“咸鱼翻生”的不会很多。此外,沪深退市新规中,都建立了重新上市制度。整体而言,沪深退市新规呈现出考核标准不少但门槛不高的特点,“被退市”的将基本上都是些“无药可救”的上市公司。
A股市场诞生20余年来,因触发退市条件而被开除“市籍”的上市公司占比不到3%,这与境外成熟市场动辄达到6%甚至超过10%的比例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
在当前的A股市场上,“僵尸公司”死而不僵,股市“不死鸟”横飞已成一道亮丽的“风景”。而这些“僵尸公司”与“不死鸟”又往往是资产重组的首选对象,其背后巨大的“财富效应”又常常导致市场投机疯狂与内幕交易盛行,也导致市场频频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尴尬格局。因此,能真正将股市“不死鸟”扫地出门,显然是退市新规应达到的最基本的要求。
近几年来,诸如绿大地等股市“明星”纷纷冒出水面,特别是绿大地欺诈发行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案情重大,性质极为恶劣”,但退市新规对绿大地等却显得“毫无还手之力”。绿大地仍然照常挂牌,其前董事长何学葵甚至还通过股份转让获取了巨额的暴利。不能将造假上市者退市,显然是退市新规的一大软肋。在这方面,无疑还需要通过对《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予以完善。毕竟,责令造假者退市,天经地义,亦是体现市场公平公正的需要。
一项制度的出台,如果得不到严格的执行,这样的制度实际上没有任何的意义,股市择优汰劣的功能也将无法得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