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关于人性的争论,已经持续了两千多年。在中国,“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思想长期占据了主导地位。不过,坚持“性恶论”的声音,从来就没有消失过。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生物科学特别是基因科学的研究成果,给“性恶论”增添了强劲动力。三年前,国内学者孔宪铎、王登峰合著了《基因与人性》一书。他们认为,“基因的天性就是自我复制,自我复制唯一可行的手段就是拿出自己自私的本领,利用天地间的生物作为它生存与繁荣的载体,把生物体视为它的殖民地。”基因自私的天性也决定了人的天性,所以,“性本恶”。
其实,学者们之所以认为基因决定性恶,并不是单单因为基因的自私复制天性。他们还有更多深入的研究例证。近30年来,在基因与人类行为和人格的关系方面,科学家们不断有惊人发现。上世纪90年代,以色列的学者偶然发现名为DRD4基因的长短与异性寻求有关,DRD4基因越长,寻求新异性的欲望就越高,且男女都是如此。换句话说,现如今天天泡在网上找一夜情的人里面,随便抓一个测基因,一准儿DRD4基因超长。
另一个“人性基因”研究大热门就是MAOA基因,近十多年连篇累牍的研究报告显示,这条基因几乎就是“万恶之源”:小到儿童多动、成人酗酒,大到暴力犯罪、黑社会,都有这个基因作怪。以至于从西方到东方的心理学研究领域中,一度掀起了学者们蜂拥到监狱给罪犯们检测MAOA基因的热潮。
似乎,在基因时代,我们已经找到了甄别人性的钥匙。但稍微静想一下,我们便会预见到近乎恐怖的后果。如果基因完全决定人性善恶,并且是有着不平衡分布的话,人类在一出生时(甚至在他还未出生时),就可以明确他是否会成为一个混蛋。于是,会出现“多动症基因”学校、“暴力基因”隔离区等等;而一想到基因的遗传特性,“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也不再是谬论。如此发展下去,必然导致种族优劣论的僵尸复活。
对于上述情形的恐惧,早在基因探索之初就已表现。1986年,来自12个国家不同领域的20多位科学家曾在西班牙的塞维举行会议,发表了《关于暴力的声明》:“如果认为战争或其他暴力行为已经被遗传安排在人类的天性之中,这在科学上是错误的。虽然在神经系统的各个水平上都有基因的作用,它们提供了发展的潜力,但它只是与生态和社会环境相联系时才能体现出来。虽然不同个体的先天倾向性受个体经验影响的情况不同,但正是遗传素质和教养条件的相互作用决定着他们的人格。”
这是一条关于“基因决定人性”的重要修正。现在但凡理智的学者们,谈到基因对人性影响的时候,也都会强调“习性”即后天社会因素的问题。很多人即便携带有所谓的“暴力基因”,也终生守法。
联想到另外的一种基因,“原癌基因”。原癌基因是维持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在精神因素、遗传因素、生活方式、某些化学物质等致癌因素影响、体内抑癌因素减弱时,原癌基因发生变异并启动,细胞过度增殖,从而形成恶性肿瘤。一句话,原癌基因人人都有,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得癌症,有很多外部影响因素。于是,现在各类基因研究还不成熟的时候,可以做出的结论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动物自私的恶基因,但通过各种后天的学习以及社会制约,我们不一定表达着恶。
在自然科学依然不甚明了的时候,社会科学的优势就显现出来。其实,抛开恶基因的甄别比较,我们已经并应该开始研究如何制约我们的恶基因。当某种罪恶,比如说冲进学堂砍杀学童、冲进医院砍杀医生,在之前的几千年人类历史中并不多见、而如今却如家常便饭的时候,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为啥我们的恶基因突然可以奔放地表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