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选解:道可道,非常道


原文:道可道,非常道。

        解读:能够用语言描述出来的,就不是永恒的“道”(真理)。因为“道”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人类对未知世界的认识,是渐进式的,一步一步靠近真相的。当认识进了一步,超越了原来的肤浅,并不意味着已经达到了终极真理。终极真理是什么,目前还不得而知,也许永远不得而知。所以,对真理的描述,都是阶段性的、片面性的、不完整的。而即使朦胧意识到真理的模样,有了如佛家讲的“顿悟”,你也未必能把它讲清楚,写下来。因为语言本身是有局限性的,一发声,一落笔,就如蔫了的蔬菜、死了的鱼,风味已失、面目已非。所以,无奈的老子描述“道”时,也只能用这种“玄之又玄”的语言:“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所以,《道德经》之“玄”,实属无奈,不能怪老子故弄玄虚。

        从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的“日心说”,直到现在的宇宙无限论并无中心的观点;从牛顿的经典力学,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再到量子力学都仍然是在求“道”的途中。这些演化历程,无一不在说明“道可道,非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