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上梁不正下梁歪!


关于教育的问题,中国人是十分重视而又十分轻视的。说重视是因为我们喊出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口号,说轻视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把教育当做一回事,甚至向来都是任其随性而来、随性而去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的那些教育者才变得从骨子里充满了急功近利意识、甚至连基本道德底线都变得模糊不清起来,从而演绎出了诸多的花样翻新与为人不齿,让教育由原来的“神圣”而成为了饱受诟病的社会之痛。

有人说,中国教育的问题是一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问题。我想此言有着一定的哲学道理。可以试想一下,设若我们的教育引领者和教育管理者都能做到依法行事、以身垂范、言行一致的话,还会有基层教育者的蝇营狗苟与学生的令人扼腕、污浊不堪吗?

近段时间以来,有三件关于教育的事件一直在笔者的头脑里盘旋。一是教育部等七部门再次发布了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因为能评上教授职称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副教授竟对该院的一名教授大打出手;三是网络对湖南高校职称评“开房收钱”事件进行了曝光,湖南省教育厅对刘一兵教授等人进行撤换和处理。应该说,这些现象所呈现出来的或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基本就是一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问题。

一是关于教育乱收费问题。这是教育部第几次发布这样的“禁补令”,我们实在是数不过来。在429日举行的第三届全国地方新政论坛上,笔者说在20多年间教育部颁布了近有40个文件来禁止教育乱收费和补课问题,尽管也不十分准确,但现今教育乱收费依然严重且有偿补课愈演愈烈现象无疑为教育上层管理者的无所作为提供了佐证。国家明令禁止的东西,就绝对不能允许为之。对公然违抗的,就必须予以严厉的惩处,不仅不能使其占到便宜,而且必须使其付出代价这样才能以儆效尤,禁而方止。可中国的教育管理特色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告官不究, 甚至就连教育厅门前的学校补课也没有人查没有人问。怪哉,一边是从国家到地方有关部门的禁令不断、雷声震天,一边却是学校和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进行公然反抗、补课热火朝天。如此乱象之下,我们难道还不该说一句“上梁不正下梁歪”吗?

二是关于职称评审问题。两个典型的细节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副教授因为没有评上教授职称把另一个担任评委的教授给打了;二是湖南省教育厅终止“开房收钱”教授刘一兵评审专家资格时,一名女教师带着哭腔对举报教师说:你当一辈子讲师不打紧,现在评委被你折腾得调换了,我们的红包白送了,一年的辛苦白费了,你能改变什么?这两个细节揭示出来的问题是教师把职称评审看得很重,职称评审专家把其看得也很重。虽然都是“看得很重”,但其意义却不尽相同。于是“送钱申报”职称和“收钱评定”职称也就成为一个大家都知而主管却佯装不知的“潜规则”。再于是也就发生了这种“拳打教授”与“开房收钱”的悲壮与狂妄!

三是关于“开房收钱”的问题。曾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小贝诺·施密德特曾在耶鲁大学学报上公开撰文批判中国的教育者,他说我们没有理由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既不为人师表又不教书育人,实际只是在教育岗位上发自己的财!。而大量的事实也证明了其并非就是虚妄之言。从强迫自己的学生到自己办的培训班上课,从跨省补课到要求每个学生给老师交三百元的劳务费,从居高不下的择校费用到评选班干部必须请客送礼,从以前有口皆碑的“为人师表”到现今的“为人私表”、“教师不如妓女”,教师究竟给学生树立了一个什么样的表率?我们几乎无法能够说得清楚。然而教师也很委屈,当个先进需要拿钱、调动工作需要拿钱、发表个论文需要拿钱,评个职称也是“开房收钱”的,那么我们不从学生身上榨取一点,钱从何来?——长久以来,我们一直扼腕于青少年群体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为了享乐而不惜以身试法,甚至还把贪腐当做了一种信仰、把卑劣当做了一种炫耀,而独独找不到问题的根源,现今我们似乎明白了其中的根由。试想,当“学生已经成了教师手里的‘人质’”、当“学生已成为教师‘勒索’和‘盘剥’的工具”、当学生被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搞得晕头转向而手足无措时,我们还能指望他们来担当什么道德回归、民族振兴的大任吗?

诚如网友所说,如果说其他一些领域的腐败污染的还是“水流”的话,那么,教育领域的腐败污染的则是“水源”。这些腐败的现象再不治理,这些溃烂的“部位”再不剜除,于中国的教育,于中国的学校,于中国的学子,于中国的发展和未来,都将危害无穷!!!

(李吉明201259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