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查处网上造谣行为,提升网络公信力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3月31日《新华网》)
首先,笔者旗帜鲜明地支持北京市公安局对在网上编造谣言者进行处罚。不要说编造出这种或会影响国家稳定的“假新闻”,就是编造一般性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的“假新闻”,也理应要受法律的惩处,否则,虽然微博有着强大的“自洁”功能,但谣言在短时间内的蛊惑力还是不可低估,如果网上谣言“满天飞”,谁还会相信网上信息?
近年来,利用微博造谣的事件已是屡见不鲜,有的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公民隐私权、名誉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杜撰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潜规则女研究生”事件、“女歌手汤灿被中纪委调查”等等。
本月初,名为“张国立星闻”的微博称“女演员袁莉曾在片场对张国立示好,遭邓婕打耳光”。袁莉转发并评论该微博,称该言论完全是造谣,言语非常气愤,甚至爆粗口。
3月18日晚,一微博爆料“赵本山与央视某女主持人一起被限制出境和接受调查”,遭到本山传媒艺术总监刘双平的及时反驳,称“将对微博造谣者保持法律起诉权利”。
昨天,连《人民网》都转载的《传李湘王岳伦分居要离婚男方劈腿小姨子》一文,今天早上,李湘夫妇已发声明,表示将委托律师起诉造谣者——80后著名作家、知名娱乐策划人张一一。
有的微博造谣会破坏公共机构的公信力,如“郭美美事件”后出现的那条“无偿献血被红十字会以一袋200元卖给医院”的微博,作者缺乏对中国无偿献血、用血制度起码的了解,对“无偿献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上个月,广东佛山一网民因在微博上发布“佛山禅城南庄派出所所长与一名警察在南庄吉利广场将一名8岁女童殴打致死,并将其扒光衣服,践踏其尸体”的“无厘头”信息而被刑拘。
有的谣言甚至会造成民众恐慌,较为典型的如去年日本福岛核电厂事故发生后,因网上谣言导致的“抢盐”事件;“多人携带有艾滋病病毒的针管进京”、“有人被艾滋病患者用针扎”等虚假恐怖信息,就一度造成公众恐慌。
去年8月22日,一网友在微博称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引发网络讨论。8月26日,广西贺州市政府称“尸油煮粉”传播者江某被行政拘留7天。官方称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后果。
上个月,河北一网友在互联网发布“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信息,并自己连续跟帖制造影响,扰乱了社会治安,被劳动教养。
就本次“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在出现10多天后才看到官方辟谣,有关部门反应显然不够迅捷。在事件的处理上,各地、甚至一地对不同对象的处罚尺度差异极大,也不利于网络的诚信建设。如梅州视窗网、兴宁528论坛、东阳热线、E京网等16家造谣、传谣,疏于管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站被关闭,而影响力更大、传播更广泛的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北京市和广东省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仅“分别对两个网站提出严肃批评,做了相应惩处”。
为了净化网络环境,避免虚假信息影响网民的判断,让网络信息更有诚信度,笔者以为,一是网民应加强自律,增强判别真伪信息的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二是经过微博认证的网友,尤其是名人,要负起建设诚信网络的责任,引导网友追求诚信;三是有关网站加强自律,不要以“噱头”赚取点击率。着意培养和建立网友诚信体系;四是对恶意造谣,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网友,要坚决及时予以查处;五是鼓励谣言受害者对造谣者进行诉讼;六是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及时出面辟谣,以防谣言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