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10日,央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赴浙江温州调研,了解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标志着试验区的试点工作正在深化,他此行也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对试验区推进金融改革的期待,在他访问前后,相关股票的暴涨某种程度上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但究竟怎么才算是成功呢?会不会象2002年的那次改革一样不了了之呢?人们的心里其实还是没有底。
在本文中,我们将提出温州金融试验区应该达到的两个目标,如能达到这两个目标,我们可以认为试验区的改革是成功的。
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
众所周知,温州有大量的民间资本,这些民间资本为温州当地的经济,乃至全国的经济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可以说是温州经济和温州人经济的基础。但是这些民间资本中,也有相当部分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从事投机炒作,从当初的炒房、炒煤到前段时间的炒钱,即高利贷。尽管投机属于人的本性,人的行为都带有投机的性质,但罔顾风险的过度投机,却是有害的。
它只是数字游戏,和赌博无异,在这种游戏中,资金不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的功能,不仅如此,过度的投机还人为地提高了借贷的利率,使企业经营的风险扩大。使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也就同时降低了民间资本运行的风险,这是急需解决的两个相关联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呢?笔者认为允许民间资本进行组织创新,把民间资本吸引到能更为有效地利用资本,更能控制风险的组织中去,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
具有这种功能的组织,一般是由更有资金配置才能的企业家和更有金融专业知识的人组成的。我们注意到,在国务院提出的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十二项”任务中,第二项的内容“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就是与我们这里提出的组织创新相关。
周小川主席这次在温州调研时提出的“减少管制”,笔者认为主要应该放松的就是对民间建立金融组织的管制。就目前的政策而言,虽然比以前有宽松,比如“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但是力度显然是不够的,因为根据当前的政策,民间资本还不能直接办银行等金融机构,这说明政府对私人的能力和信用还不放心。笔者认为政府对此不应过于担心,国内已经有成功的民营性质的金融机构,如民生银行[6.36 -0.47% 股吧 研报],国外成功的例子就更多了,如孟加拉国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创办的格莱美银行。
相比个人之间的借贷,相比数量多、规模小和风险控制能力低的草根金融机构,根植于地方的银行的优势在于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信息掌握较为充分、有较多的专业人才和法定准备金要求,这些因素都有助于将资金引入实体经济,降低金融风险。但如上所述,目前改革的力度不够,村镇银行和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还不能相提并论,今后应进一步放宽政策,允许民间建立和其他所有制性质的银行同等待遇的银行,不限制这些金融机构运作的业务范围和空间范围,同时还要配套利率市场化的政策。
我们认为,这一层面改革的成功,除了金融组织的改观外,也会给区域金融带来新的气象,可以想象,伴随着规范的金融组织的成长,温州将出现有活力的金融中心的“氛围”,发展成各种金融的集聚区和资金配置中心,实现温州产业的真正升级。
为打破国有银行垄断提供有力的依据
温家宝总理提出要“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温州金融试验区对温总理提出的这一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如民间金融发展得好,就为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提供了理直气壮的依据:你看我不需要依靠国有金融,照样可以,这样打破金融垄断就有了底气。另一方面,试验区也为民间金融的发展积累经验,为其他地区发展民间金融提供参考,如各地的民间金融都能兴旺发达,那么打破国有金融的垄断,甚至最终实现国有金融的私有化就有可能了。
这方面,推广温州金融改革的经验,就如同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要“推广乌坎的经验”一样,无非一个是在经济金融领域,一个是在政治领域,一个是在民间经济发达的浙江,一个是在开改革风气之先的广东,两个地区在这两个领域的改革有着某种可比性。试点经验能否得以推广,除了试点能否成功以外,还要看顶层的决心。金融体制改革是双方面的,既要有基层试点的成功,也要有高层的推广决心,两者缺一不可。周小川主席在温州调研时说“对于那些基本具备条件的改革任务,成熟一项,就启动一项”似乎让人看到了这样的决心。
我们可以对“金融制度”作这样三种分类,一是特权支配下的制度,二是受歧视的制度,三是正常的、没有特权的制度。当前,国有的金融机构的制度属于第一种,民间金融机构属于第二种,这两种制度都不正常。金融体制改革就是要使这两种制度都向第三种制度回归,使不同的金融组织在同样的制度前平等。温州的金融试点改革,以及其他地区已经跟进的金融改革,为这种制度的回归提供了可能性。但目前还只是“可能”,能否变成现实,尚需各方的努力和决心。
周小川主席在温州调研时也提出“支持创新”,我们说“改革”就是“创新”,在上面两个目标中,第一个目标的实现主要要借助于组织创新,第二个更为宏观层面的目标的实现主要要借助于制度创新,这种制度不局限于温州当地的金融制度,而是整体性的金融制度,温州的试点只是为这种制度的变革提供一个契机,本身不能代替这个整体性的制度变革。理想的状态是温州层面的金融改革最终推动整体性的金融改革,使我国的金融有全新的气象,这一愿景的实现,需上下层的互动配合,共同地朝一个方向努力。
国有金融制度是特权支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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