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都是按年度规划和运行的,因此股票的定价及涨跌应有对应的合理范围,不能太离谱!不能过度提前透支。
为了有效限制IPO高定价以及上市后连续恶炒与恶砸现象的发生,提议A股市场进行股票交易制度改革,在日涨跌停板制度基础上,增加股票“年度涨跌停板”!
年度涨跌停板设计时,主要参考指标是股票每股收益和每股分红。每股收益大分红大,涨停板空间对应增大;反之,则对应缩小。上年度亏损股、绩差股、不分红股,下个年度涨停空间将对应压缩。这样,年度涨停板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封杀了恶炒新股、次新股、小盘股、亏损股、绩差股、重组股、题材股以及不分红股票的空间。
提议证监会2012年委派有关机构研究讨论商定,2013试点,2014年推广,2015年全部实施(包括新股)。
提议人:金玉成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