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革户籍制度,就必须剥离附着于其上的一系列社会福利,将户籍还原为单纯的管理和登记职能。但如上所述,由于城市户籍利益的固化,要剥离开它们特别是大城市的户籍利益,谈何容易?因为这一利益的获得者不是少数人,而是一个包括城市管理者和决策者在内的庞大人群。从这个角度看,此次户改提出的分类解决的思路和方向还是切合实际的。
户籍改革在今天这样一个局面下,应该弃理想主义而回归现实。这并不是不改革,或者做拖延改革的借口,而恰恰是对历史负责的一种态度。首先,开放城市户籍,城市就必须有吸纳足够多的劳动力的能力,提供足够多的就业机会,因为只有能够就业,才能在城市生存,但就业机会的增加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目前包括农民工在内,流动于城市的人口大约在3亿左右,已经使得城市的就业机会拥挤不堪,未来假如还有3亿农民要流出,以两人提供一个就业岗位论,还须创造1.5亿个就业岗位,这没有经济的持续增长,没有产业结构的顺利调整,没有服务业的开放,是无法办到的,而要做到这一切,是需要时间的。